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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三份鉴定结论,原告均向法院提出了书面意见和相应的证据。一是认为工程质量鉴定机构出具的 《检测报告》存在缺陷,请求工程质量鉴定机构补充鉴定或者通过重新质证、补充质证等方法予以解决 二是认为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存在缺陷(主要是存在漏算部分以及超越鉴定业务范围),请 求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对于漏算部分补充鉴定,对于超越鉴定业务范围做出的鉴定结论部分予以撤销:三 认为返修费用鉴定机构“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 十七条之规定,原告申请重新鉴定。 原告之所以认为“返修费用鉴定机构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主要理由为以下七个方面 第一、渗水或者漏水不是隧洞工程质量问题。本案中工程返修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书》(以下简称“《司 法鉴定书》”)针对渗水或者漏水建议采取的返修措施没有必要,即使要采取,也不应当由施工单位承担相 应返修费用 第二、使用木材进行充填不是隧洞工程质量问题。初期支护背后使用木材进行充填符合《小型水电站 施工技术规范》:对塌方超挖部位用木材充填是经过业主(被告)、监理同意的:《司法鉴定书》针对背 材采取返修措施同样没有必要,即使要采取,也不应当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返修费用 第三、《小型水电站施工技术规范》不是强制性规范。《司法鉴定书》“九、工程情况分析5、引水隧 洞土建工程所完部分工程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当中,认为施工未满足《小型水电站施工技术规范》要求 但是,《小型水电站施工技术规范》(SL172-96)并不是强制性规范,“当涉及某方面的施工技术时,有 部分本规范仅作一个提示..”,因此,不能因此认为“引水隧洞土建工程所完部分工程存在质量问题": 第四、采用环氧砂浆加固面层在本工程中不能适用: 第五、本隧洞工程返修费用不能适用《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4版)。《司法鉴定书》的“工 程预算表”中,均是采用《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4版)计算返修费用。但是,本隧洞工程为小水 电项目的配套工程,而《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4版)适用于新建、扩建的大中型水电工程建设项 目,因此,本隧洞工程返修费用不能适用《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4版),不能采用该定额做为预 算计价标准 第六、修复方案严重脱离本次鉴定的基本依据: 第七、鉴定中心出具返修方案的依据严重不足 返修鉴定机构则认为,该鉴定机构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鉴定人员也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因此其出 具的《司法鉴定书》鉴定结论依据充足,应当得到采纳。 【专业意见】 本案中,出具鉴定结论的三个鉴定机构的鉴定人以及原告申请的专家证人谭先生均出庭接受了询问 并且进行了对质。由于本文篇幅所限,现仅将专家证人谭先生发表的专业意见中涉及返修鉴定机构《司法 鉴定书》的部分刊出 我叫谭某某,系北京某大学教授,博士,中国土木工程学会隧道及地下工程分会常务理事、副秘书 长。经A工程公司申请及贵院批准,我依法参加贵院组织的A工程公司与B能源开发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 纷一案庭审。通过阅看本案设计图纸、工程质量鉴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返修费用鉴定机构出具的对于三份鉴定结论,原告均向法院提出了书面意见和相应的证据。一是认为工程质量鉴定机构出具的 《检测报告》存在缺陷,请求工程质量鉴定机构补充鉴定或者通过重新质证、补充质证等方法予以解决; 二是认为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存在缺陷(主要是存在漏算部分以及超越鉴定业务范围),请 求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对于漏算部分补充鉴定,对于超越鉴定业务范围做出的鉴定结论部分予以撤销;三是 认为返修费用鉴定机构“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 二十七条之规定,原告申请重新鉴定。 原告之所以认为“返修费用鉴定机构‘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主要理由为以下七个方面: 第一、渗水或者漏水不是隧洞工程质量问题。本案中工程返修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书》(以下简称“《司 法鉴定书》”)针对渗水或者漏水建议采取的返修措施没有必要,即使要采取,也不应当由施工单位承担相 应返修费用; 第二、使用木材进行充填不是隧洞工程质量问题。初期支护背后使用木材进行充填符合《小型水电站 施工技术规范》;对塌方超挖部位用木材充填是经过业主(被告)、监理同意的;《司法鉴定书》针对背 材采取返修措施同样没有必要,即使要采取,也不应当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返修费用; 第三、《小型水电站施工技术规范》不是强制性规范。《司法鉴定书》“九、工程情况分析 5、引水隧 洞土建工程所完部分工程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当中,认为施工未满足《小型水电站施工技术规范》要求。 但是,《小型水电站施工技术规范》(SL 172—96)并不是强制性规范,“当涉及某方面的施工技术时,有 一部分本规范仅作一个提示…”,因此,不能因此认为“引水隧洞土建工程所完部分工程存在质量问题”; 第四、采用环氧砂浆加固面层在本工程中不能适用; 第五、本隧洞工程返修费用不能适用《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4 版)。《司法鉴定书》的“工 程预算表”中,均是采用《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4 版)计算返修费用。但是,本隧洞工程为小水 电项目的配套工程,而《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4 版)适用于新建、扩建的大中型水电工程建设项 目,因此,本隧洞工程返修费用不能适用《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4 版),不能采用该定额做为预 算计价标准。 第六、修复方案严重脱离本次鉴定的基本依据; 第七、鉴定中心出具返修方案的依据严重不足。 返修鉴定机构则认为,该鉴定机构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鉴定人员也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因此其出 具的《司法鉴定书》鉴定结论依据充足,应当得到采纳。 【专业意见】 本案中,出具鉴定结论的三个鉴定机构的鉴定人以及原告申请的专家证人谭先生均出庭接受了询问, 并且进行了对质。由于本文篇幅所限,现仅将专家证人谭先生发表的专业意见中涉及返修鉴定机构《司法 鉴定书》的部分刊出。 “我叫谭某某,系北京某大学教授,博士,中国土木工程学会隧道及地下工程分会常务理事、副秘书 长。经 A 工程公司申请及贵院批准,我依法参加贵院组织的 A 工程公司与 B 能源开发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 纷一案庭审。通过阅看本案设计图纸、工程质量鉴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返修费用鉴定机构出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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