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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法程序互为前提 公法管制或程序常系于私法行为的定性或 以私法行为的生效为前提,如税法或公平 交易法。私法行为也常以公法管制的结果 或阶段为生效条件或调整契约的原因 ■分别管辖的审判权也不得不相互配套、接 轨(台湾行政诉讼法第12条丶177条)公私法程序互为前提 ◼ 公法管制或程序常系于私法行为的定性或 以私法行为的生效为前提,如税法或公平 交易法。私法行为也常以公法管制的结果 或阶段为生效条件或调整契约的原因。 ◼ 分别管辖的审判权也不得不相互配套、接 轨(台湾行政诉讼法第12条、17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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