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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伦理学报告梁莉颖沈艾雯叶雯倩凌宏 当然捐献应当遵循一定的前提,捐献应该充分遵循知情同意的原则,其后器官的利用应 当受到严格监管,在我们小组的研究过程中,经过我们的问卷调查,我们也发现高于90% 的受访者支持死刑犯签署器官捐献协议是对他们权利的尊重。 伦理上的争议始终存在,各方都有各自的理据,但目前而言,是需要更好地针对死 刑犯器官捐赠制定相关的法律制度,规范执行过程,提高执行人员的认知水平,借此尽 可能地减少和避免潜在的伦理伤害。 二、脑死亡是不是死亡? 脑死亡患者的健康器官与正常人的器官机能一致,是非常理想的器官移植来源,但由此 引起的伦理问题争端也不少,最关键的就在于传统观念是否能够接受将脑死亡作为死亡的判 断标准。尤其是在中国传统观念下,一个仍在呼吸仍有心跳的人怎么能说他已经是死了呢? 这令许多人难以接受 这个问题主要涉及的矛盾点就是对于自然死亡的标准的争议。关于自然死亡,传统的有 呼吸停止说、脉搏停止说、心脏搏动停止说等标准。随着医学科技水平的提高,脑死亡已经 日益成为新的死亡标准。但是脑死亡这一死亡标准和我国传统的心肺死、保留尸体完整性等 观念发生冲突,难以被大部分人所接受,这影响了我国在器官捐献上的进步和发展。我们的 调查结果也显示,认为心肺死亡才是死亡标准的仍占53%,比认为脑死亡是死亡标准的多 了6%,支持脑死亡患者捐献器官的也仅有7.53% 脑死亡概念最早在1959年由法国学者 P Mollaret和 M Foulon在第23届国际神经学会 上首次提出来意思是“超昏迷”( beyond coma),用来描述与呼吸能力不可逆丧失联系在 起的不可逆的深度昏迷状态指那些在大脑结构上遭受大面积不可逆转的损害的患者所处的 种状态。到了1968年,在世界第22届医学大会上,哈佛大学医学院特设委员会首先提出 了一个脑死亡标准,即“包括脑干功能在内的所有脑组织功能不可逆转地丧失”,此后这一 “哈佛标准”在伦理学和法律上被广泛接受 但是,在中国的传统中,死亡的标准在大部分人心中仍然是心脏搏动停止或者是肺脏的应用伦理学报告 梁莉颖 沈艾雯 叶雯倩 凌宏 当然捐献应当遵循一定的前提,捐献应该充分遵循知情同意的原则,其后器官的利用应 当受到严格监管,在我们小组的研究过程中,经过我们的问卷调查,我们也发现高于 90% 的受访者支持死刑犯签署器官捐献协议是对他们权利的尊重。 伦理上的争议始终存在,各方都有各自的理据,但目前而言,是需要更好地针对死 刑犯器官捐赠制定相关的法律制度,规范执行过程,提高执行人员的认知水平,借此尽 可能地减少和避免潜在的伦理伤害。 二、脑死亡是不是死亡? 脑死亡患者的健康器官与正常人的器官机能一致,是非常理想的器官移植来源,但由此 引起的伦理问题争端也不少,最关键的就在于传统观念是否能够接受将脑死亡作为死亡的判 断标准。尤其是在中国传统观念下,一个仍在呼吸仍有心跳的人怎么能说他已经是死了呢? 这令许多人难以接受。 这个问题主要涉及的矛盾点就是对于自然死亡的标准的争议。关于自然死亡,传统的有 呼吸停止说、脉搏停止说、心脏搏动停止说等标准。随着医学科技水平的提高,脑死亡已经 日益成为新的死亡标准。但是脑死亡这一死亡标准和我国传统的心肺死、保留尸体完整性等 观念发生冲突,难以被大部分人所接受,这影响了我国在器官捐献上的进步和发展。我们的 调查结果也显示,认为心肺死亡才是死亡标准的仍占 53%,比认为脑死亡是死亡标准的多 了 6%,支持脑死亡患者捐献器官的也仅有 7.53%。 脑死亡概念最早在 1959 年由法国学者 P. Mollaret 和 M. Goulon 在第 23 届国际神经学会 上首次提出来,意思是“超昏迷”(beyond coma),用来描述与呼吸能力不可逆丧失联系在一 起的不可逆的深度昏迷状态,指那些在大脑结构上遭受大面积不可逆转的损害的患者所处的 一种状态。到了 1968 年,在世界第 22 届医学大会上,哈佛大学医学院特设委员会首先提出 了一个脑死亡标准,即“包括脑干功能在内的所有脑组织功能不可逆转地丧失”,此后这一 “哈佛标准”在伦理学和法律上被广泛接受。 但是,在中国的传统中,死亡的标准在大部分人心中仍然是心脏搏动停止或者是肺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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