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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性虐待,34%为肉体虐待,16%为儿童忽视。在我国,尽管至今为止没有一个全国性的调查,但有 人统计,受虐儿童至少不在百万之下 2虐待儿童案件的一般特征 由于受虐的儿童常不会诉说,加上大多数的虐待者精神正常,具有责任能力,因在采集病史或 案情调査时,很难从这些人得到准确资料,给鉴定带来很大困难。因此,应对受虐儿童进行全面系 统的全身检査,包括临床生化检查和仪器检测,必要时还须请儿科、眼科和放射科专家进行专科检 查。虐待儿童的一般特征主要有如下几点:①受虐待儿童以3岁以下的婴幼儿为多见,因生活不能自 理,必须由他人哺育照顾:②伤害属多次发生或重复的他伤而非自伤或偶然事故;③伤害属他伤, 并具有显著的故意性;④致伤者是身边的父母或其他保护人、看护人,致伤条件方便,手段多种多 样,伤害具有反复性和经常性的特点;⑤致伤因素有机械性暴力、高温、低温、电流等物理因素, 还有断食所致营养不良或饥饿。上述因素既可单独致伤或致死,也可合并致伤或致死,以合并者多 见 3虐待儿童损伤 由于施虐者条件方便,手段多种多样,而虐待儿童又无抵抗能力,因此损伤可见于身体各个部 位,损伤形式也多种多样,可以是软组织损伤、骨折、内脏器官损伤以及面部五官损伤,其中以软 组织损伤和骨折最为常见(详见《临床法医学》相关章节)。损伤严重者可以致死 4儿童性虐待 儿童性虐待( childhood sexual abuse,CSA)存在于世界各地,它对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和社 会适应能力造成的伤害可以持续到成年期,甚至影响被虐待者一生。据统计,美国约有20%的成年 女性和5%-10%的男性,在儿童期经历过不同形式的性虐待 对儿童性虐待尚没有一个普遍接受的定义,不过一般仍沿用1978年 Schechter等所提出的“儿童 性虐待是指对未独立的、发育不成熟的儿童和少年进行他(她)们不能理解和不能抗拒或违反家庭戒律 的性活动 些人认为儿童性虐待不是一个诊断名称,而是发现儿童某些问题的原因或是描述成 人的行为。性虐待的内容包括对生殖器、肛门的窥查、玩弄、手淫、性交、口-生殖器接触、口-肛门 接触、有害的卫生护理(不卫生或过分卫生)等。较早的报告受虐待儿童均为大儿童,以后的报告年龄 有所下降, Kempe等报告的0~5岁在近几年内由%升至25%。 HObbs等报告的确诊性虐待337例的高 峰年龄为3~5岁。在性别方面,女孩比例明显大于男孩 儿童性虐待的临床表现主要在生殖器、肛门及其周围的损伤,主要表现为不同程度的创伤和创 伤的不同阶段,具体可表现为行动困难、阴唇皮肤增厚或色素沉着、青春期前女孩阴道开口水平直 径超过4mm、撕伤、出血或污秽、阴道分泌物、反复尿道感染、肛周或会阴的撞击伤、肛门的反射 性扩张和括约肌松弛等 5受虐待儿法医病理学检查 (1)尸表检查 一般情况检査死者衣着是否单薄、褴褛、肮脏。详査身高、体重、发育、营养状态,是否干瘦 或浮肿以及体表各部位皮肤、粘膜以及软组织损伤的程度、数目、部位、形状、大小、颜色、性状 和深度等;有无瘢痕痉挛或肢体变形,骨关节脱位及骨折变形等 (2)尸体解剖 1)影像学检査尸检前应拍射全身ⅹ线正、侧位片,尤其可疑的部位要重点拍摄。需要时还需做 CT等检查 2)尸体解剖尸体剖验应系统、全面,进行四腔(颅腔、脊髓腔、胸腔、腹腔)解剖;在剖开胸 腔前,应先做气胸试验。由浅及深地详细检査皮肤、粘膜、皮下软组织损伤、骨折、体腔内出血尤 其颅内出血、胸腹腔器官破裂等。检査颅骨、脊椎骨、肋骨、四肢骨等骨折及其愈合阶段。 3)特殊检查对特殊的案例除尸体剖验、线检査外,还需提取检材做组织学检査、毒物分析以 及牙痕鉴定等。 6虐待儿的法医学鉴定为性虐待,34%为肉体虐待,16%为儿童忽视。在我国,尽管至今为止没有一个全国性的调查,但有 人统计,受虐儿童至少不在百万之下。 2.虐待儿童案件的一般特征 由于受虐的儿童常不会诉说,加上大多数的虐待者精神正常,具有责任能力,因在采集病史或 案情调查时,很难从这些人得到准确资料,给鉴定带来很大困难。因此,应对受虐儿童进行全面系 统的全身检查,包括临床生化检查和仪器检测,必要时还须请儿科、眼科和放射科专家进行专科检 查。虐待儿童的一般特征主要有如下几点:①受虐待儿童以3岁以下的婴幼儿为多见,因生活不能自 理,必须由他人哺育照顾;②伤害属多次发生或重复的他伤而非自伤或偶然事故;③伤害属他伤, 并具有显著的故意性;④致伤者是身边的父母或其他保护人、看护人,致伤条件方便,手段多种多 样,伤害具有反复性和经常性的特点;⑤致伤因素有机械性暴力、高温、低温、电流等物理因素, 还有断食所致营养不良或饥饿。上述因素既可单独致伤或致死,也可合并致伤或致死,以合并者多 见。 3.虐待儿童损伤 由于施虐者条件方便,手段多种多样,而虐待儿童又无抵抗能力,因此损伤可见于身体各个部 位,损伤形式也多种多样,可以是软组织损伤、骨折、内脏器官损伤以及面部五官损伤,其中以软 组织损伤和骨折最为常见(详见《临床法医学》相关章节)。损伤严重者可以致死。 4.儿童性虐待 儿童性虐待(childhood sexual abuse,CSA)存在于世界各地,它对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和社 会适应能力造成的伤害可以持续到成年期,甚至影响被虐待者一生。据统计,美国约有20%的成年 女性和5%-10%的男性,在儿童期经历过不同形式的性虐待。 对儿童性虐待尚没有一个普遍接受的定义,不过一般仍沿用1978年Schechter等所提出的“儿童 性虐待是指对未独立的、发育不成熟的儿童和少年进行他(她)们不能理解和不能抗拒或违反家庭戒律 的性活动”。一些人认为儿童性虐待不是一个诊断名称,而是发现儿童某些问题的原因或是描述成 人的行为。性虐待的内容包括对生殖器、肛门的窥查、玩弄、手淫、性交、口-生殖器接触、口-肛门 接触、有害的卫生护理(不卫生或过分卫生)等。较早的报告受虐待儿童均为大儿童,以后的报告年龄 有所下降,Kempe等报告的0~5岁在近几年内由5%升至25%。HObbs等报告的确诊性虐待337例的高 峰年龄为3~5岁。在性别方面,女孩比例明显大于男孩。 儿童性虐待的临床表现主要在生殖器、肛门及其周围的损伤,主要表现为不同程度的创伤和创 伤的不同阶段,具体可表现为行动困难、阴唇皮肤增厚或色素沉着、青春期前女孩阴道开口水平直 径超过4mm、撕伤、出血或污秽、阴道分泌物、反复尿道感染、肛周或会阴的撞击伤、肛门的反射 性扩张和括约肌松弛等。 5.受虐待儿法医病理学检查 (1)尸表检查 一般情况 检查死者衣着是否单薄、褴褛、肮脏。详查身高、体重、发育、营养状态,是否干瘦 或浮肿以及体表各部位皮肤、粘膜以及软组织损伤的程度、数目、部位、形状、大小、颜色、性状 和深度等;有无瘢痕痉挛或肢体变形,骨关节脱位及骨折变形等。 (2)尸体解剖 1)影像学检查 尸检前应拍射全身X线正、侧位片,尤其可疑的部位要重点拍摄。需要时还需做 CT等检查。 2)尸体解剖 尸体剖验应系统、全面,进行四腔(颅腔、脊髓腔、胸腔、腹腔)解剖;在剖开胸 腔前,应先做气胸试验。由浅及深地详细检查皮肤、粘膜、皮下软组织损伤、骨折、体腔内出血尤 其颅内出血、胸腹腔器官破裂等。检查颅骨、脊椎骨、肋骨、四肢骨等骨折及其愈合阶段。 3)特殊检查 对特殊的案例除尸体剖验、X线检查外,还需提取检材做组织学检查、毒物分析以 及牙痕鉴定等。 6.虐待儿的法医学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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