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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内北国而外中国:蒙元史研究 传统中国社会的塑造,受儒家影响最大。以土居四民之首的说法,虽然可 能出之于管仲,但似为封建后期思想界普遍的看法①。造成士人优越地位最具 决定性的影响当推儒家的尚贤观念。儒家思想原以政治为主要对象,而以教育 为培养优良统治者的手段。士君子熟谙经术文学,乃为椎行礼乐致化所不可或 缺。因此,儒家虽主张有教无类,却又认为劳心的“君子”,应该“治人”和“食于 人”,居于劳力的“小人”之上,享受优崇②。 自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崇儒术以后,至少在形式上儒家思想已成为国家 的最高指导原则。虽然,历代帝王大多阳儒阴法,“以儒术缘饰吏治”,但像汉宣 帝那样公然承认:“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的③,究属少见;因此儒家思 想对中国政治、法制有一定程度的约束性:后世帝王非崇敬儒士便无法使其政 权合法化。除去这思想上的顾虑外,在实际的层次,也有不得不崇敬儒士的苦 衷。历代帝王创业,大多凭借武力,但都面临“天下自马上得之,不可以马上治” 的问题。为长治久安计,不得不崇用和优遇士人,以取得佐治的人才。因此,历 代君主不仅赋予已登仕版的官吏种种特权,即使在野的士子也多享有政治、经 济和法律上的优遇,和农、工、商人在身份上判然有别。瞿同祖教授认为在野士 人的实际权力与在朝官员虽大有区别,两者所受优遇及荣耀则颇为近似,同为 中国社会中的“秀异分子”(lite)④。 儒士的受优遇,在西汉已见端倪。汉代社会中,无论在朝的“大夫”或在野 的“士”都享有崇高的身份⑤。但儒士的地位,并非一成不变。自东汉季年以迄 ①陈登原《国史旧闻(1971年,台北),上册,页228一229 ⑧关于儒家的杜会阶层论,参看T'ung-tsu Ch'i,“Chinese Class Structure and Its Ideology”,pp. 246-248;及何两棣Ping-tiHo先生所著The Ladder o时Succes时in Imperial China(New York,l964), Pp.1-9and17-21. ③《汉书》(百衲本),九二O。关于中国历朝阳儒阴法的事实,萧公权先生曾著文讨论,见所著“L心 galism and Autocracy in Traditional China'",《清华学报》,新四卷第二期(1964年),页108-122。 Ch'd,"Chinese Class Structure and Its Ideology",pp.246-247. Ch',Han Social Structure,pp.6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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