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下载:教师业务提升篇_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
正在加载图片...
(3)“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 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 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并 对学校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和处理等问 题作出了规定。(3)“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 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 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并 对学校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和处理等问 题作出了规定
<<向上翻页
向下翻页>>
点击下载:教师业务提升篇_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