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SZDB/Z227-2017 9.4安全标识 应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并网柜(箱)正面醒目部位设置带有“警告”、“双电源”等警告性文字 的安全标识。标识的规格及内容应符合GB2894的规定。 9.5断开电网与恢复并网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因故障脱网或断开电网,当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监测装置检测到电网的各项 技术参数正常后,宜延时不短于20s并网。 10监测与通信 10.1基本要求 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应具有与电网调度进行通讯的功能,并可向电网调 度传输实时光伏发电系统的各项技术参数。通讯协议和通讯通道宜与电网主管单位协商确定。低压并网 系统宜向电网主管单位上传发电量等运行数据。 10.2运行信号 10kV及以上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向电网调度提供的信息应包括: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及并网处的实时运行状态: b)并网点的电压、频率和注入电力系统的有功功率、无功功率。 11计量 11.1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接入电网前,应明确上网电量和计量点。计量点分为光伏发电量计量点和余 电上网计量点,设置位置见附录A。余电上网计量点应获得电网主管单位批准。 11.2每个计量点均应设置电能计量装置,其设备配置和技术要求应符合GB/T50063以及国家或行业 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光伏发电量计量点配置的电能计量装置宜采用单向智能电能表:余电上网计量 点配置的电能计量装置宜采用双向智能电能表。 11.3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校验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部门完成。 11.4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同一余电上网计量点宜安装同型号、同规格、同精度 的主、副电能表各一套,并有明确的标识。 12并网要求及检测 12.1并网要求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并网前,应将并网接入方案报所接入电网主管部门备案,电网主管部门应及时 予以回复。 12.2检测要求 检测点应为并网点。检测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部门进行,并由检测单位或部门将检测报告送 交所接入电网主管部门备案。 5SZDB/Z 227—2017 5 9.4 安全标识 应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并网柜(箱)正面醒目部位设置带有“警告”、“双电源”等警告性文字 的安全标识。标识的规格及内容应符合GB 2894的规定。 9.5 断开电网与恢复并网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因故障脱网或断开电网,当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监测装置检测到电网的各项 技术参数正常后,宜延时不短于20s并网。 10 监测与通信 10.1 基本要求 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应具有与电网调度进行通讯的功能,并可向电网调 度传输实时光伏发电系统的各项技术参数。通讯协议和通讯通道宜与电网主管单位协商确定。低压并网 系统宜向电网主管单位上传发电量等运行数据。 10.2 运行信号 10kV及以上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向电网调度提供的信息应包括: a)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及并网处的实时运行状态; b) 并网点的电压、频率和注入电力系统的有功功率、无功功率。 11 计量 11.1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接入电网前,应明确上网电量和计量点。计量点分为光伏发电量计量点和余 电上网计量点,设置位置见附录 A。余电上网计量点应获得电网主管单位批准。 11.2 每个计量点均应设置电能计量装置,其设备配置和技术要求应符合 GB/T 50063 以及国家或行业 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光伏发电量计量点配置的电能计量装置宜采用单向智能电能表;余电上网计量 点配置的电能计量装置宜采用双向智能电能表。 11.3 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校验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部门完成。 11.4 1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同一余电上网计量点宜安装同型号、同规格、同精度 的主、副电能表各一套,并有明确的标识。 12 并网要求及检测 12.1 并网要求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并网前,应将并网接入方案报所接入电网主管部门备案,电网主管部门应及时 予以回复。 12.2 检测要求 检测点应为并网点。检测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部门进行,并由检测单位或部门将检测报告送 交所接入电网主管部门备案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