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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水资源质量 河流水质2015年,对全国23.5万km的河流水质状况进行了评 价。全年Ⅰ类水河长占评价河长的8.1%,Ⅱ类水河长占44.3%,Ⅲ 类水河长占21.8%,Ⅳ类水河长占99%,V类水河长占42%,劣V 类水河长占11.7%。从水资源分区看,Ⅰ~Ⅲ类水河长占评价河长比 例为:西北诸河区、西南诸河区在97%以上;长江区、东南诸河区、 珠江区为79%85%;黄河区、松花江区为66%70%;辽河区、淮河 区、海河区分别为52%、45%和34%。从行政分区看,Ⅰ~Ⅲ类水河 长占评价河长比例为:重庆、新疆、西藏、湖南等8个(自治区、直 辖市)在90%以上;四川、云南、北京、贵州等10个省(自治区、 直辖市)为70%90%;陕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河南5个省为 50%70%;天津、山西、江苏、宁夏等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不足50%,其中,山西和天津分别为27%和9%。 湖泊水质2015年,对116个主要湖泊共28万km2水面进行了 水质评价。全年总体水质为Ⅰ~Ⅲ类的湖泊有29个,Ⅳ~Ⅴ类湖泊 60个,劣Ⅴ类湖泊27个,分别占评价湖泊总数的250%、51.7%和 23.3%。对115个湖泊进行营养状态评价,处于中营养状态的湖泊有 25个,占评价湖泊总薮的21.7%;处于富营养状态的湖泊有90个 占评价湖泊总数的78.3‰。国家重点治理的“三湖”情况如下: (1)太湖:若总氮不参加评价,全湖总体水质为Ⅳ类。其中, 东太湖和东部沿岸区水质为Ⅲ类,占评价水面面积的188%;五里湖 贡湖、湖心区、西部沿岸区和南部沿岸区为Ⅳ类,占64.4%;梅梁湖、 竺山湖为Ⅴ类,占16.8%若总氮参评,全湖总体水质为Ⅴ类。其中 五里湖、东太湖、东部沿岸区水质为Ⅳ类,占评价水面面积的19.1%; 梅梁湖、湖心区和南部沿岸区为Ⅴ类,占624%;其余湖区均为劣Ⅴ6 四、水资源质量 河流水质 2015 年,对全国 23.5 万 km 的河流水质状况进行了评 价。全年Ⅰ类水河长占评价河长的 8.1%,Ⅱ类水河长占 44.3%,Ⅲ 类水河长占 21.8%,Ⅳ类水河长占 9.9%,Ⅴ类水河长占 4.2%,劣Ⅴ 类水河长占 11.7%。从水资源分区看,Ⅰ~Ⅲ类水河长占评价河长比 例为:西北诸河区、西南诸河区在 97%以上;长江区、东南诸河区、 珠江区为 79%~85%;黄河区、松花江区为 66%~70%;辽河区、淮河 区、海河区分别为 52%、45%和 34%。从行政分区看,Ⅰ~Ⅲ类水河 长占评价河长比例为:重庆、新疆、西藏、湖南等 8 个(自治区、直 辖市)在 90%以上;四川、云南、北京、贵州等 10 个省(自治区、 直辖市)为 70%~90%;陕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河南 5 个省为 50%~70%;天津、山西、江苏、宁夏等 8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不足 50%,其中,山西和天津分别为 27%和 9%。 湖泊水质 2015 年,对 116 个主要湖泊共 2.8 万 km2水面进行了 水质评价。全年总体水质为Ⅰ~Ⅲ类的湖泊有 29 个,Ⅳ~Ⅴ类湖泊 60 个,劣Ⅴ类湖泊 27 个,分别占评价湖泊总数的 25.0%、51.7%和 23.3%。对 115 个湖泊进行营养状态评价,处于中营养状态的湖泊有 25 个,占评价湖泊总数的 21.7%;处于富营养状态的湖泊有 90 个, 占评价湖泊总数的 78.3%。国家重点治理的“三湖”情况如下: (1)太湖:若总氮不参加评价,全湖总体水质为Ⅳ类。其中, 东太湖和东部沿岸区水质为Ⅲ类,占评价水面面积的 18.8%;五里湖、 贡湖、湖心区、西部沿岸区和南部沿岸区为Ⅳ类,占 64.4%;梅梁湖、 竺山湖为Ⅴ类,占 16.8%。若总氮参评,全湖总体水质为Ⅴ类。其中, 五里湖、东太湖、东部沿岸区水质为Ⅳ类,占评价水面面积的 19.1%; 梅梁湖、湖心区和南部沿岸区为Ⅴ类,占 62.4%;其余湖区均为劣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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