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半年度报告 十一、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建立了符合钢铁行业特点、支撑公司战略发展、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的具有宝钢特色的公 司治理结构,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深化规范运作、加强科学治理,创新互动 沟通渠道、保持良好投资者关系,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严格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有效提高公司治理运行质量 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化作用,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决策效率进一步提高。报告 期内,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2021年发展规划,明确了公司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战略重 点,充分发挥了董事会的战略决策职能。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工作,完成了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 护自查等工作,有效地促进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管理制度建设。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二)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口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因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与武汉钢铁(集 团)公司正在筹划战略重组事宜,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己于2016年6月27日起停牌 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对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为保证公平信 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6 年6月27日起停牌不超过30日,并于2016年7月11日发布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6年7月27日,公司发布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6年7月27日起继续停牌预计不超过1个月。2016年 8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 案》,并于2016年8月27日发布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经申 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8月27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1个月。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各中介 机构进场开展审计、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就尽职调查过程中的初步结果进行梳理和 讨论,就所涉及的相关重要问题进行专项研究论证。并根据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十三、重要信息披露索引 刊载日期 1钢股份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2016年1月4日 2宝钢股份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2016年1月7日 3宝钢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年1月7日 4宝钢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年1月12日 28/1452016 年半年度报告 28 / 145 十一、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建立了符合钢铁行业特点、支撑公司战略发展、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的具有宝钢特色的公 司治理结构,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深化规范运作、加强科学治理,创新互动 沟通渠道、保持良好投资者关系,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严格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有效提高公司治理运行质量。 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化作用,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决策效率进一步提高。报告 期内,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2021 年发展规划,明确了公司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战略重 点,充分发挥了董事会的战略决策职能。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工作,完成了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 护自查等工作,有效地促进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管理制度建设。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 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因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与武汉钢铁(集 团)公司正在筹划战略重组事宜,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起停牌。 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对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为保证公平信 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6 月 27 日起停牌不超过 30 日,并于 2016 年 7 月 11 日发布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6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发布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7 月 27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不超过 1 个月。2016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 案》,并于 2016 年 8 月 27 日发布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经申 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8 月 27 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 1 个月。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各中介 机构进场开展审计、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就尽职调查过程中的初步结果进行梳理和 讨论,就所涉及的相关重要问题进行专项研究论证。并根据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十三、重要信息披露索引 序号 事项 刊载日期 1 宝钢股份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2016 年 1 月 4 日 2 宝钢股份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2016 年 1 月 7 日 3 宝钢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 年 1 月 7 日 4 宝钢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