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二)优点: ·1、节省交易费用(科斯定理) 2、有助于确立起一套有效的企业权利治理结构 3、有利于民商分立的确定; 4、易于被人接受 (三)缺陷: 1、是否为主体?即是否承认企业拥有独立的财产 2、责任归属问题,即企业的整体处分: 3、调整对象应界定为社会关系,而企业说属于主 体说范畴。 补正:现代出现一种新动向,即将商人概 念用企业主概念来取代。• (二)优点: • 1、节省交易费用(科斯定理); • 2、有助于确立起一套有效的企业权利治理结构; • 3、有利于民商分立的确定; • 4、易于被人接受。 • (三)缺陷: • 1、是否为主体?即是否承认企业拥有独立的财产; • 2、责任归属问题,即企业的整体处分; • 3、调整对象应界定为社会关系,而企业说属于主 体说范畴。 • (三)补正:现代出现一种新动向,即将商人概 念用企业主概念来取代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