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商事企业 教学基本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掌 握商事企业的概念,了解关于商事企业与商事 主体的关系的各种学说,从而明确企业并非商 事主体;以及作为综合财产体的企业如何构成、 转让与继承。要求学生掌握企业的概念及其 商事主体的关系,商事企业转让与继承等法律 制度。 教学重点:企业与商事主体的关系,关于商法 调整对象企业说,企业的转让 教学难点:企业与商事主体的关系
第二章 商事企业 教学基本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掌 握商事企业的概念,了解关于商事企业与商事 主体的关系的各种学说,从而明确企业并非商 事主体;以及作为综合财产体的企业如何构成、 转让与继承。要求学生掌握企业的概念及其与 商事主体的关系,商事企业转让与继承等法律 制度。 教学重点:企业与商事主体的关系,关于商法 调整对象企业说,企业的转让; 教学难点:企业与商事主体的关系
第一节企业的概念与性质 概 (一)语源分析: 英语中称为“ enterprise",法语中称为“ entreprise”,德语 中称为“ Unternehmen”。以英语为例,企业一词由两个部 分构成,“ enter”和“- prise,前者具有“获得、开始享有 的含义,可引申为“盈利、收益”;后者 则有“撬起、撑起”的意思,引申为 “杠杆、工具”。两个部分结合在 起,表示“获取盈利的工具”。日本 在引进该词时,意译为“企业”,丛 字面上看表示的是商事主体企图从 事某项事业,且有持续经营的意思
第一节 企业的概念与性质 一、概念 (一)语源分析: 英语中称为“enterprise”,法语中称为“entreprise”,德语 中称为“Unternehmen”。以英语为例,企业一词由两个部 分构成,“enter-”和“-prise”,前者具有“获得、开始享有” 的含义,可引申为“盈利、收益”;后者 则有“撬起、撑起”的意思,引申为 “杠杆、工具”。两个部分结合在一 起,表示“获取盈利的工具”。日本 在引进该词时,意译为“企业”,从 字面上看表示的是商事主体企图从 事某项事业,且有持续经营的意思
)经济学意义上的企业 1.技术观点,企业是规模经济在给定时点的不同组 成部分的协同体; 2威廉姆森的观点,企业体现的是一种长期的契约 关系; 3.泰勒尔的观点,企业是与契约不同的“治理模 式 4科斯的观点,企业是为节省交易成本而出现的市
(二)经济学意义上的企业 1. 技术观点,企业是规模经济在给定时点的不同组 成部分的协同体; 2.威廉姆森的观点,企业体现的是一种长期的契约 关系; 3.泰勒尔的观点,企业是与契约不同的“治理模 式” ; 4.科斯的观点,企业是为节省交易成本而出现的市 场的替代物
)法学上的企业 1民法: 大陆法系传统民法理论认为,企业始终是 被作为一种特定的财产集合体来对待的 《意大利民法典》第2555条规定:企业 是企业主为企业的经营而组织的全部财 德国民法中,企业并被作为物权所指向的 标的物 种特殊形态(《德国民法典》 第823条第1款)
(三)法学上的企业 1.民法: 大陆法系传统民法理论认为,企业始终是 被作为一种特定的财产集合体来对待的 (《意大利民法典》第2555条规定:企业 是企业主为企业的经营而组织的全部财 产)。 德国民法中,企业并被作为物权所指向的 标的物——一种特殊形态(《德国民法典》 第823条第1款)
2.商法 企业”一词相当于客观意义上的“营业 概念,各国多用营业 客观意义上的营业(企业)是由动产、不 动产、债权和债务等构成,为营业目的而结 起来,而且还包括经营中积累的营业秘诀和主 顾之间的事实关系 即指作为商事主体满 商事人格之依托 又作为商事营业之 物质条件与基础的 性财产组织体
2. 商法 “企业”一词相当于客观意义上的“营业” 概念,各国多用营业一词。 客观意义上的营业(企业)是由动产、不 动产、债权和债务等构成,为营业目的而结合 起来,而且还包括经营中积累的营业秘诀和主 顾之间的事实关系, 即指作为商事主体 商事人格之依托, 又作为商事营业之 物质条件与基础的 综合性财产组织体
企业与商事主体的关系 )企业与商事主体分属两个体,一为客 体性质,一为主体性质 二)企业附随于商事主体,构成完整的商 人概 业口号 看得更远.想得更早.做得更好 南
二、企业与商事主体的关系 (一)企业与商事主体分属两个体,一为客 体性质,一为主体性质; (二)企业附随于商事主体,构成完整的商 人概念
对于企业主体论的评析 )原因 1.经济学理论的影响: 强调的是企业在参与社会经济关系时自主经营、自负盈 与独立核算,即其独立性和自主性:企业仅受市场经济 规律的支配,而不是任何个人、组织和机构的附属物。 2.前苏联有关理论的影响: 国有企业只是国家生产机构的一个部门。国有企业并非 财产的所有者,但由于“交易的必需”,可以作为法律主 体,具有法人资格(前苏联科学院院士AB.维涅吉克托 夫《社会主义国家财产的管理机关》,1964年《苏联民法 典》第24条确认)
三、对于企业主体论的评析 • (一)原因 • 1. 经济学理论的影响: 强调的是企业在参与社会经济关系时自主经营、自负盈 亏与独立核算,即其独立性和自主性:企业仅受市场经济 规律的支配,而不是任何个人、组织和机构的附属物。 2. 前苏联有关理论的影响: 国有企业只是国家生产机构的一个部门。国有企业并非 财产的所有者,但由于“交易的必需”,可以作为法律主 体,具有法人资格(前苏联科学院院士A. B. 维涅吉克托 夫《社会主义国家财产的管理机关》,1964年《苏联民法 典》第24条确认)
(二)优点: ·1、节省交易费用(科斯定理) 2、有助于确立起一套有效的企业权利治理结构 3、有利于民商分立的确定; 4、易于被人接受 (三)缺陷: 1、是否为主体?即是否承认企业拥有独立的财产 2、责任归属问题,即企业的整体处分: 3、调整对象应界定为社会关系,而企业说属于主 体说范畴。 补正:现代出现一种新动向,即将商人概 念用企业主概念来取代
• (二)优点: • 1、节省交易费用(科斯定理); • 2、有助于确立起一套有效的企业权利治理结构; • 3、有利于民商分立的确定; • 4、易于被人接受。 • (三)缺陷: • 1、是否为主体?即是否承认企业拥有独立的财产; • 2、责任归属问题,即企业的整体处分; • 3、调整对象应界定为社会关系,而企业说属于主 体说范畴。 • (三)补正:现代出现一种新动向,即将商人概 念用企业主概念来取代
第二节企业财产构成和处分 企业财产构成: (一)概念: 指的是作为权利客体的商事企业,是由一系 列具备财产属性和利益属性的要素为了共同的目 的构成的综合体,即包括正财产也包括负财产, 即资产和负债两部分 )特征: 具有集合性与 可变动性
第二节 企业财产构成和处分 一、企业财产构成: (一)概念: 指的是作为权利客体的商事企业,是由一系 列具备财产属性和利益属性的要素为了共同的目 的构成的综合体,即包括正财产也包括负财产, 即资产和负债两部分。 (二)特征: 具有集合性与 可变动性
)具体表现: 1、是企业设施、加工材料、生产用具、商品 仓库等无数物的要素; 2、是与顾客间产生的赊销价金及其他继续供 给的债权,与其他商主体的信用关系,与 受雇人、土地或房屋的所有人之间的雇佣 或租赁等无数的法律关系 3、是基于商标、商号、专利等所谓的无体财 产权的特殊利益; 4、是企业特有的技能或熟练技术与基于此而 产生的良好信誉等事实上的利益
(三)具体表现: 1、是企业设施、加工材料、生产用具、商品 仓库等无数物的要素; 2、是与顾客间产生的赊销价金及其他继续供 给的债权,与其他商主体的信用关系,与 受雇人、土地或房屋的所有人之间的雇佣 或租赁等无数的法律关系; 3、是基于商标、商号、专利等所谓的无体财 产权的特殊利益; 4、是企业特有的技能或熟练技术与基于此而 产生的良好信誉等事实上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