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商业名称 教学基本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商业名 称与商业名称权的基本制度,特别是商业名称的选定 原则、商业名称权的内容与效力以及对其的法律保护 的基本内容。要求学生掌握商业名称的概念、性质及 其法律构成,商业名称的选定原则,商业名称权的内 容、效力与保护。 教学重点:商业名称与相近概念的区分,商业名称选 定及其原则,商业名称权的内容和效力; ●教学难点:商业名称的概念与地位,商业名称权的效
第三章 商业名称 教学基本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商业名 称与商业名称权的基本制度,特别是商业名称的选定 原则、商业名称权的内容与效力以及对其的法律保护 的基本内容。要求学生掌握商业名称的概念、性质及 其法律构成,商业名称的选定原则,商业名称权的内 容、效力与保护。 教学重点:商业名称与相近概念的区分,商业名称选 定及其原则,商业名称权的内容和效力; 教学难点:商业名称的概念与地位,商业名称权的效 力
第→节商业名称概述 商业名称的概念和地位; )概念: 指的是商事主体经过依法登记,在 营业活动中所使用的、代表自己商誉的 独特名称 在我国,也称为字号、商号、厂商名 称或企业名称
第一节 商业名称概述 一、商业名称的概念和地位: (一)概念: 指的是商事主体经过依法登记,在 营业活动中所使用的、代表自己商誉的 独特名称。 在我国,也称为字号、商号、厂商名 称或企业名称
●(二)构成要素 “核心部分”+“添加部分” 个规范的商业名称,其“添加部分”包括 企业的注册地或营业地、所属行业性质、企业 的组织形式与贵任承担形式。 1.核心部分是商业名称独特性的表现,企 业享有专有权和专用权; 2.添加部分属公用性质,企业只有使用权 而无垄断权
(二)构成要素; “核心部分”+“添加部分” ; 一个规范的商业名称,其“添加部分”包括 企业的注册地或营业地、所属行业性质、企业 的组织形式与责任承担形式。 河南 新飞 电器 有限公司 1. 核心部分是商业名称独特性的表现,企 业享有专有权和专用权; 2. 添加部分属公用性质,企业只有使用权 而无垄断权
)地位: 1是商事主体的名称,依附于商事主体; 2是商事主体在营业活动中使用的名称 3.在我国必须依法登记; 称为登记生效主义,而德、法、英、美等 国实行使用生效主义。 4.代表着企业商誉,是一种无形资产,英 美法将其作为工业产权。 如瑞士“万客隆”、美国“麦当劳”、我 国的“狗不理”等名称使用费
(三)地位: 1. 是商事主体的名称,依附于商事主体; 2. 是商事主体在营业活动中使用的名称; 3. 在我国必须依法登记; 称为登记生效主义,而德、法、英、美等 国实行使用生效主义。 4. 代表着企业商誉,是一种无形资产,英 美法将其作为工业产权。 如瑞士“万客隆”、美国“麦当劳”、我 国的“狗不理”等名称使用费
商业名称的分类 真名名称和非真名名称,以是否符合企 业主或其祖上的姓名为标准; 二)人名名称和物名名称,以是否符合企业 主营业的种类为标准 [5 开封 详到 娃先教守玉 开封張汤小包子
二、商业名称的分类: (一)真名名称和非真名名称,以是否符合企 业主或其祖上的姓名为标准; (二)人名名称和物名名称,以是否符合企业 主营业的种类为标准;
原始名称和继受名称,以商事企 业是否发生过转让和继承为标准; 四)简单名称和组合名称,以商业名 称表现方式的繁简程度为标准。应该注 意的是,简单商业名称不同于名称缩写 名称缩写都属于组合名称形式,并必须 包含营业地点标志。 阅京跃选年股份有限公司 简汽题进》
(三)原始名称和继受名称,以商事企 业是否发生过转让和继承为标准; (四)简单名称和组合名称,以商业名 称表现方式的繁简程度为标准。应该注 意的是,简单商业名称不同于名称缩写, 名称缩写都属于组合名称形式,并必须 包含营业地点标志。 南京跃进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南汽跃进)
与相近概念的区分 )商业名称与商号: 1、商号:从习惯上讲,是对商业名称的一种 传统称谓,而且主要用于个体和独资企业 、现代趋势:以商业名称替代商号。如台湾 修改商业登记法,改“商号”为“商业名称” 不过有些国家(如德国),两者可以通用 3、关系:包含关系,商号是商业名称的组成 部分之一,并且是核心部分
三、与相近概念的区分: (一)商业名称与商号: 1、商号:从习惯上讲,是对商业名称的一种 传统称谓,而且主要用于个体和独资企业。 2、现代趋势:以商业名称替代商号。如台湾 修改商业登记法,改“商号”为“商业名称” ; 不过有些国家(如德国),两者可以通用。 3 、关系:包含关系,商号是商业名称的组成 部分之一,并且是核心部分
二)商业名称与商人 ●1、商业名称属于完善的商人制度的重要 组成部分,并且只有商人才能在营业时 使用。日本为保护这种特殊权利,对商 业名称设专簿进行登载。 ●2、自然人在从事商事经营活动时,可以 使用姓名作为商号,但应与其民事名称 相区分。 牛富烧做
(二)商业名称与商人: 1、商业名称属于完善的商人制度的重要 组成部分,并且只有商人才能在营业时 使用。日本为保护这种特殊权利,对商 业名称设专簿进行登载。 2、自然人在从事商事经营活动时,可以 使用姓名作为商号,但应与其民事名称 相区分。 牛忠喜烧饼店
三)商业名称与商标: 1、联系:都属于绝对权,都具有财产性,都可以有偿 转让,现实中存在重叠性; 2、区别 1)性质不同:前者表征主体,属名称权,后者表征 商品,属知识产权; (2)年限限制:前者无,后者有 (3)地域效力不同:前者限于一个地区,后者及于全 国 (4)形式不同:前者只能用文字,后者可以选用文字 图形或者二者的结合; (5)法律制约不同:前者强制注册,后者分为自愿注 册和强制注册两种形式; (6)效力不同:前者具有宣示效力和创设效力,后者 仅具有宣示效力
(三)商业名称与商标: 1、联系:都属于绝对权,都具有财产性,都可以有偿 转让,现实中存在重叠性; 2、区别: (1)性质不同:前者表征主体,属名称权,后者表征 商品,属知识产权; (2)年限限制:前者无,后者有; (3)地域效力不同:前者限于一个地区,后者及于全 国; (4)形式不同:前者只能用文字,后者可以选用文字、 图形或者二者的结合; (5)法律制约不同:前者强制注册,后者分为自愿注 册和强制注册两种形式; (6)效力不同:前者具有宣示效力和创设效力,后者 仅具有宣示效力
(四)商业名称与服务标志 服务标志:也叫做服务商标,主要是用 于区别各类服务行业,性质上与商标相 似,但使用范围有所不同。服务标志注 册按国际分类,分为广告与实业、保险 与银行、建筑与修理、通讯、运输与贮 藏、材料处理、教育与娱乐、杂项服务 八大类
(四)商业名称与服务标志: 服务标志:也叫做服务商标,主要是用 于区别各类服务行业,性质上与商标相 似,但使用范围有所不同。服务标志注 册按国际分类,分为广告与实业、保险 与银行、建筑与修理、通讯、运输与贮 藏、材料处理、教育与娱乐、杂项服务 八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