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保险业法
第七章 保险业法
第一节保险业法概述 、保险业法的概念及内容 保险业法是指对保险业进行监督和管理的 法律。 般包括:1、保险企业法律制度 2、保险经营规则 3、保险辅助人制度 4、保险监管法律制度(保险监 督管理机关的授权性规定) 保险业法的性质:公法;组织法、行为法; 保险业法的立法体例 (一)制订单行的保险业法 (二)合并体例:我国采用该体例
第一节 保险业法概述 一、保险业法的概念及内容 保险业法是指对保险业进行监督和管理的 法律。 一般包括:1、保险企业法律制度 2、保险经营规则 3、保险辅助人制度 4、保险监管法律制度(保险监 督管理机关的授权性规定) 二、保险业法的性质:公法;组织法、行为法; 三、保险业法的立法体例 (一)制订单行的保险业法 (二)合并体例:我国采用该体例
四、保险监督管理机关及监督管理方式 我国(现):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督管理方式: 1、公告管理方式 通过公告的形式把各保险人的经营置于社 会监督下,监管机关的不对保险人的经营作任 何评价、直接的监督与干预。 2、原则监督方式 形式监管,而不触及保险业经营的实体 3、实体监管方式 我国采用此种监管方式
四、保险监督管理机关及监督管理方式 我国(现):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督管理方式: 1、公告管理方式 通过公告的 形式把各保险人的经营置于社 会监督下,监管机关的不对保险人的经营作任 何评价、直接的监督与干预。 2、原则监督方式 形式监管,而不触及保险业经营的实体 3、实体监管方式 我国采用此种监管方式
第二节保险公司 保险组织形式 (一)个人保险组织 (二)公司组织形式:多为股份有限公司 (三)相互保险组织 1、相互保险公司 2、相互保险社 相同:为全体被保险人(社员)所共有,保 险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 不同:1、为法人组织;2为非法人团体 *我国保险公司形式一:国有独资保险公司、股 份有限公司
第二节 保险公司 一、保险组织形式 (一)个人保险组织 (二)公司组织形式:多为股份有限公司 (三)相互保险组织 1、相互保险公司 2、相互保险社 相同:为全体被保险人(社员)所共有,保 险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 不同:1、为法人组织;2为非法人团体 *我国保险公司形式一:国有独资保险公司、股 份有限公司
、保险公司的设立 (一)设立原则 设立保险公司,必须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 批准—采许可主义 (二)设立条件 1、有符合保险法、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有符合保险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保险法》规定最低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 3、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 管理人员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5、有符合条件的营业场所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 设施
二、保险公司的设立 (一)设立原则 设立保险公司,必须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 批准——采许可主义 (二)设立条件 1、有符合保险法、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有符合保险法规定的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保险法》规定最低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 3、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 管理人员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5、有符合条件的营业场所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 设施
*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制度与一般股份有限 公司的比较: 1、限额不同:2亿元1000万 2、资本形式不同:货币 货币实物无形资产 3、资本制:实缴资本制授权资本
*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制度与一般股份有限 公司的比较: 1、限额不同: 2亿元 1000万 2、资本形式不同: 货币 货币实物无形资产 3、资本制: 实缴资本制 授权资本
(三)设立程序 详见教材:第295页—299页 三、保险公司的破产、解散和清算 (一)保险公司的终止概述 1、终止事由 (1)因分立、合并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 出现 (2)依法被吊销许可证,依法撤销 (3)经保监会同意,被依法宣告破产 2、保险公司的终止注意的事项 (1)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出分立 合并外,不得解散 (2)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依法被撤销、 破产时其人寿保险合同应转让
(三)设立程序 详见教材:第295页—299页。 三、保险公司的破产、解散和清算 (一)保险公司的终止概述 1、终止事由 (1)因分立、合并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 出现 (2)依法被吊销许可证,依法撤销 (3)经保监会同意,被依法宣告破产 2、保险公司的终止注意的事项 (1)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出分立、 合并外,不得解散。 (2)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依法被撤销、 破产时其人寿保险合同应转让
(二)解散及清算 1、解散的原因 (1)因分立而解散 (2)因合并而解散 (3)因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解散及清算程序 保监会批准——成立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人 选)—清理债权债务——分配现有财产(若 出现资不抵债,应向法院申请破产)——制作 清算文件并报股东大会或主管机关批准——注 销登记公告
(二)解散及清算 1、解散的原因 (1)因分立而解散 (2)因合并而解散 (3)因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解散及清算程序 保监会批准——成立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人 选)——清理债权债务——分配现有财产(若 出现资不抵债,应向法院申请破产)——制作 清算文件并报股东大会或主管机关批准——注 销登记公告
(三)撤销及清算 1、撤销的原因:有重大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行为 2、形式:行证处罚:吊销许可证 3、撤销及清算:由保监会即使组成清算组清 (四)破产及清算 、破产条件: (1)保险公司的实有资产不足以偿还其债务。 (2)经保险监会同意方可由法院宣告 2、程序:破产宣告—破产清算(由人民法院 组织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人员清算)
(三)撤销及清算 1、撤销的原因:有重大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行为 2、形式:行证处罚:吊销许可证 3、撤销及清算:由保监会即使组成清算组清 算 (四)破产及清算 1、破产条件: (1)保险公司的实有资产不足以偿还其债务。 (2)经保险监会同意方可由法院宣告 2、程序:破产宣告——破产清算(由人民法院 组织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人员清算)
3、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A、支付破产费用 B、清偿顺序 (1)所欠职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保险赔偿或给付保险金 (3)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3、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A、支付破产费用 B、清偿顺序 (1)所欠职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保险赔偿或给付保险金 (3)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