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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计划生育的全面开展(1971~1978) (一)决心控制人口的过快增长 1973年,周恩来同志提出:人口增长要和国民经济的发展相适应。1974年底,毛泽东 在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一九七五年国民经济计划的报告》上做出了“人口非控制不行”的 重要批示,进一步指导和推动了全国城乡的计划生育工作。1978年,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 国家又提出了“提倡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量最好一个最多两个”的新的生育政策,表明要进 一步严格控制人口的态度。1978年3月,在全国人大五届一次会议上通过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国家提倡和推行计划生育。”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把 计划生育纳入国家的根本大法,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实现有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二)计划生育在城乡广泛开展进入70年代以后,党和政府提出,要在城乡人民中大力宣 传和提倡计划生育,使晚婚和计划生育变成城乡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这一时期的农村计划 生育工作收到明显效果。人口出生率从1971年的31.86‰降至1978年的18.91‰。自然增 长率同期由2429‰降至1249‰。不过,这一时期各地工作进展并不平衡,仍有不少地区 计划生育工作尚未开展起来。 (三)人口与计划生育研究开始复苏70年代中期,随着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需要,人口理 论研究开始恢复。1976年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整理印发了毛泽东、周恩来等领导人对 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和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有关人口问题的论述。一些高等院校 中共党校、社会科学院陆续设置了人口研究机构,配合计划生育工作,宣传马克思主义人口 理论的基本观点,撰写出版人口理论的知识读物,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理论问题进行研究和 探讨。 四、计划生育发展的新阶段(1979年至今) (一)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1978年12月召开的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中共十 届三中全会,开辟了我国历史发展的新时期,也给计划生育事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活力。 1979年邓小平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中深刻而明确地指出中国人口问题的重要性 和长期性。1980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 员的公开信》,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1982年,中共十二大报告正式把实行计划 生育确定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同年底,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宪法》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 1979年以来,鉴于人口问题的日益严重和紧迫,党和政府采取了进一步严格控制人口 增长的方针和政策。该年全国人大五届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制定切 实可行的办法,奖励只生一个孩子的夫妇。”1980年全国人大五届三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 的讲话中提出:“在今后二三十年内,必须在人口问题上采取一个坚决的措施,就是除了在 人口稀少的少数民族地区以外,要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以便把人口增长率尽 快控制住,争取全国总人口在本世纪末不超过12亿。”1981年全国人大五届四次会议通过 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把中国的人口政策概括为“限制人口的数量,提高人口的素质 (二)符合国情的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道路90年代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 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自1991~199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已连续8年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三、计划生育的全面开展(1971~1978) (一)决心控制人口的过快增长 1973 年,周恩来同志提出:人口增长要和国民经济的发展相适应。1974 年底,毛泽东 在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一九七五年国民经济计划的报告》上做出了“人口非控制不行”的 重要批示,进一步指导和推动了全国城乡的计划生育工作。1978 年,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 国家又提出了“提倡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量最好一个最多两个”的新的生育政策,表明要进 一步严格控制人口的态度。1978 年 3 月,在全国人大五届一次会议上通过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国家提倡和推行计划生育。”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把 计划生育纳入国家的根本大法,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实现有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二)计划生育在城乡广泛开展 进入 70 年代以后,党和政府提出,要在城乡人民中大力宣 传和提倡计划生育,使晚婚和计划生育变成城乡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这一时期的农村计划 生育工作收到明显效果。人口出生率从 1971 年的 31.86‰降至 1978 年的 18.91‰。自然增 长率同期由 24.29‰降至 12.49‰。不过,这一时期各地工作进展并不平衡,仍有不少地区 计划生育工作尚未开展起来。 (三)人口与计划生育研究开始复苏 70 年代中期,随着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需要,人口理 论研究开始恢复。1976 年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整理印发了毛泽东、周恩来等领导人对 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和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有关人口问题的论述。一些高等院校、 中共党校、社会科学院陆续设置了人口研究机构,配合计划生育工作,宣传马克思主义人口 理论的基本观点,撰写出版人口理论的知识读物,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理论问题进行研究和 探讨。 四、计划生育发展的新阶段(1979 年至今) (一)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1978 年 12 月召开的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中共十一 届三中全会,开辟了我国历史发展的新时期,也给计划生育事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活力。 1979 年邓小平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中深刻而明确地指出中国人口问题的重要性 和长期性。1980 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 员的公开信》,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1982 年,中共十二大报告正式把实行计划 生育确定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同年底,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宪法》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 1979 年以来,鉴于人口问题的日益严重和紧迫,党和政府采取了进一步严格控制人口 增长的方针和政策。该年全国人大五届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制定切 实可行的办法,奖励只生一个孩子的夫妇。”1980 年全国人大五届三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 的讲话中提出:“在今后二三十年内,必须在人口问题上采取一个坚决的措施,就是除了在 人口稀少的少数民族地区以外,要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以便把人口增长率尽 快控制住,争取全国总人口在本世纪末不超过 12 亿。”1981 年全国人大五届四次会议通过 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把中国的人口政策概括为“限制人口的数量,提高人口的素质”。 (二)符合国情的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道路 90 年代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 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自 1991~1998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已连续 8 年召开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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