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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股份数量的比例为751%,之后(于报告期内)新力金融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每股 转增1股”,本公司持有其股份数量变为36,331400股,持股比例仍为751%;本公司减 持青松建化146028,004股,占青松建化已发行股份数量的比例为10.59%,减持后本公司 不再持有青松建化股份;本公司减持冀东水泥187703,978股,占冀东水泥已发行股份数 量的比例为13.93%,减持后本公司不再持有冀东水泥股份。报告期内,通过减持前述相 关股份,本公司实现投资收益1860亿元 (2)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代码证券简称/最初投资成本期初期末期末账面值报告期损益 持股比持股比 例(%)例(%) (元) 600318新力金融 7.51 461408.780 98,846,143 000401冀东水泥2,16142343413.93 145976363 600425青松建化813,75412010.9 260.743.065 233西部水泥144.828.91521721.161534683,1 142382045 合计 4,479,224819 1,99599861,961,734888 附注:报告期内,因西部水泥(发行新股1,725,000)股本扩大,本公司持股比例降至21.16% 本集团持有之新力金融、冀东水泥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青松建化、西部水 泥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报告期内投资的重大项目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投资总额超过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的重大投资项目。关于 本公司报告期内投资的有关项目情况请参见本报告第五章“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经 营状况分析”中的“经营发展概述”及列载于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之财务报表附注五、 4、主要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拥有140家控股子公司,6家合营公司,2家联营公司,有关情 况可参阅本公司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之财务报表附注18、19及20。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有单个子公司的净利润或单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影 响达到10%以上。 (二)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1、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应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主要采取 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当对此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单一年度以现 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现金15 行股份数量的比例为7.51%,之后(于报告期内)新力金融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每股 转增1股”,本公司持有其股份数量变为36,331,400股,持股比例仍为7.51%;本公司减 持青松建化146,028,004股,占青松建化已发行股份数量的比例为10.59%,减持后本公司 不再持有青松建化股份;本公司减持冀东水泥187,703,978股,占冀东水泥已发行股份数 量的比例为13.93%,减持后本公司不再持有冀东水泥股份。报告期内,通过减持前述相 关股份,本公司实现投资收益18.60亿元。 (2)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证券 代码 证券简称 最初投资成本 (元) 期初 持股比 例(%) 期末 持股比 例(%) 期末账面值 (元) 报告期损益 (元) 600318 新力金融 54,218,350 9.00 7.51 461,408,780 98,846,143 000401 冀东水泥 2,161,423,434 13.93 - - 1,459,763,635 600425 青松建化 813,754,120 10.59 - - 260,743,065 2233 西部水泥 1,449,828,915 21.17 21.16 1,534,583,106 142,382,045 合计 4,479,224,819 - - 1,995,991,886 1,961,734,888 附注:报告期内,因西部水泥(发行新股1,725,000股)股本扩大,本公司持股比例降至21.16%。 本集团持有之新力金融、冀东水泥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青松建化、西部水 泥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3、报告期内投资的重大项目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投资总额超过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10%的重大投资项目。关于 本公司报告期内投资的有关项目情况请参见本报告第五章“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经 营状况分析”中的“经营发展概述”及列载于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之财务报表附注五、 14。 4、主要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拥有 140 家控股子公司,6 家合营公司,2 家联营公司,有关情 况可参阅本公司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之财务报表附注 18、19 及 20。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有单个子公司的净利润或单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影 响达到 10%以上。 (二)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1、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应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主要采取 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当对此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单一年度以现 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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