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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性交易。 I.知识点讲解 (一)货币性交易和非货币性交易的判别 资产和资产之间的交换,称为交易。由于资产可以划分为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 因此交易一般也就相应分为四种类型:(1)货币性资产与货币性资产的交换,如存现、提现、 收回债权等;(2)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换,如购买商品、购建固定资产等:(3) 非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换,如以物易物:(4)“非货币性资产+货币性资产”与 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换,如以物易物的过程中涉及补价 上述四种类型中,不难看出,第一种和第二种类型属于货币性交易:第三种类型属于非 货币性交易;对于第四种类型,则有可能属于货币性交易,也有可能属于非货币性交易,因 此需要根据重要性原则,按其中的货币性资产占整个交易总额的比例(一般为25%)进行 判断。 如果甲企业用非货币性资产与乙企业“非货币性资产十货币性资产”进行交换,则将其 中的货币性资产称为“补价”,将甲企业称为“收到补价方”,将乙企业称为“支付补价方”。 由于在市场经济中,交易的基础是以公允价值来衡量的,因此对于甲企业即收到补价方而言 交易总额就是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对于乙企业即支付补价方而言,交易总额就是“换出资 产公允价值十补价”,也就是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因此,是否属于非货币性交易,按以下 原则判断: 1.对于收到补价的企业,如果“收到的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25%”,则将其确认 为非货币性交易,否则确认为货币性交易 2.对于支付补价的企业,如果“支付的补价÷(支付的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 25%”或者“支付的补价÷换入资产公允价值≤25%”,则将其确认为非货币性交易,否则 确认为货币性交易。 (二)货币性交易和非货币性交易的核算原则 1.货币性交易中,所换入非货币性资产的计量以换入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 (1)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换,属于货币性交易。对于支付货币性资产一方, 换入的非货币性资产的计量是以所放弃的货币性资产金额为基础,该货币性资产往往表现为 换入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对于收到货币性资产一方,需要按换出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 价值来确认收入,并按换出非货币性资产的账面价值来结转成本,进而确认收益或损失。 (2)“非货币性资产+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换,如果不符合非货币性交易币性交易。 II.知识点讲解 (一)货币性交易和非货币性交易的判别 资产和资产之间的交换,称为交易。由于资产可以划分为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 因此交易一般也就相应分为四种类型:(1)货币性资产与货币性资产的交换,如存现、提现、 收回债权等;(2)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换,如购买商品、购建固定资产等;(3) 非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换,如以物易物;(4)“非货币性资产+货币性资产”与 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换,如以物易物的过程中涉及补价。 上述四种类型中,不难看出,第一种和第二种类型属于货币性交易;第三种类型属于非 货币性交易;对于第四种类型,则有可能属于货币性交易,也有可能属于非货币性交易,因 此需要根据重要性原则,按其中的货币性资产占整个交易总额的比例(一般为 25%)进行 判断。 如果甲企业用非货币性资产与乙企业“非货币性资产+货币性资产”进行交换,则将其 中的货币性资产称为“补价”,将甲企业称为“收到补价方”,将乙企业称为“支付补价方”。 由于在市场经济中,交易的基础是以公允价值来衡量的,因此对于甲企业即收到补价方而言, 交易总额就是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对于乙企业即支付补价方而言,交易总额就是“换出资 产公允价值+补价”,也就是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因此,是否属于非货币性交易,按以下 原则判断: 1.对于收到补价的企业,如果“收到的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25%”,则将其确认 为非货币性交易,否则确认为货币性交易。 2.对于支付补价的企业,如果“支付的补价÷(支付的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 25%”或者“支付的补价÷换入资产公允价值≤25%”,则将其确认为非货币性交易,否则 确认为货币性交易。 (二)货币性交易和非货币性交易的核算原则 1.货币性交易中,所换入非货币性资产的计量以换入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 (1)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换,属于货币性交易。对于支付货币性资产一方, 换入的非货币性资产的计量是以所放弃的货币性资产金额为基础,该货币性资产往往表现为 换入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对于收到货币性资产一方,需要按换出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 价值来确认收入,并按换出非货币性资产的账面价值来结转成本,进而确认收益或损失。 (2)“非货币性资产+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换,如果不符合非货币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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