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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发行人业务流程与风险识别 备兑权证发行人的整个发行和管理涉及一系列环节,包括产品设计、发行上市、做市商 交易、持续发售或者创设、行权等,首先要对各环节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 2.2.1.产品设计 产品设计是权证发行的第一个环节,这一环节决定了产品的吸引力和产品发行后发行人 进行风险管理的难易程度。好的产品设计可以吸引投资者,而考虑不周的设计很可能会导致 发行失败。产品设计中对标的股票以及各种条款的选择也可能会隐藏风险,这其中最重要的 应该是对标的股票的选择。 交易所一般对作为权证标的的股票有一个规定,比如香港交易所规定,单一股票的权证 必须是恒指成分股或者交易所每季度公布的单一类股票结构性产品的正股名单上其中一只 股票,而该名单上的股票的公众持有量的市值须超过40亿港元。 目前沪、深交易所都规定,标的股票在申请上市之日应符合以下条件:最近20个交易 日流通股份市值不低于30亿元:最近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累计换手率在25%以上:流通 股股本不低于3亿股。截至2006年10月31日,满足沪、深交易所作为上市权证标的物条 件的股票共有74只,其中大部分都是大盘蓝筹股。 权证发行人必须对标的股票公司进行细致研究,确保其没有重大管理、财务等方面的风 险。而在交易技术层面,由于发行人要通过买卖标的股票来避险风险,必须确保标的股票有 很好的流动性和抗操纵性。 2.2.2.发行上市 权证发行上市的流程往往会影响发行人的发行风险与发行意愿。从海外市场经验来看, 香港联交所采用储架式注册方式(Shelf Registration)来发行权证。储架式注册允许发行人 就拟定发行的证券预先注册公开招募书,但不必立即发行有关证券,可以在指定期间内等待 市场合适时机才正式发行证券,这就为发行人提供了很大弹性。用储架式制度发行备兑权证 获得了巨大成功,在上市规则允许下,发行人采用基本和补充上市文件(Base/Supplemental Listing Document)方式,使得权证从推出到上市只需要5个工作日的时间。 在台湾,权证发行人资格由台湾证券暨期货管理委员会审核,发行人取得资格认可后, 即可向台湾证券交易所提出权证发行计划,流程如图1所示。权证由申请到上市一般需要 10到14个工作日。 交易所对上市权证一般有最低数量和持有人分散的要求,在香港,每次发行的金额至少 要有1千万港元:在台湾,权证发行单位必须在2千万份以上或发行份额在1千万份以上并 且发行金额在新台币2亿元以上。按照目前上海、深圳两地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 申请上市的权证数量必须不低于5千万份,这对于内地普遍规模不大的券商发行人来说可能 要求偏高。 对于发行人来说,发行周期越短,发行最小数量限制越低,那么他们可以根据实际市场 需求适量发行,从而降低发行失败的可能性,对发行机构的资金压力相对较小,另外,发行 人的避险部位也更能与权证部位密切配合。2.2. 发行人业务流程与风险识别 备兑权证发行人的整个发行和管理涉及一系列环节,包括产品设计、发行上市、做市商 交易、持续发售或者创设、行权等,首先要对各环节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 2.2.1. 产品设计 产品设计是权证发行的第一个环节,这一环节决定了产品的吸引力和产品发行后发行人 进行风险管理的难易程度。好的产品设计可以吸引投资者,而考虑不周的设计很可能会导致 发行失败。产品设计中对标的股票以及各种条款的选择也可能会隐藏风险,这其中最重要的 应该是对标的股票的选择。 交易所一般对作为权证标的的股票有一个规定,比如香港交易所规定,单一股票的权证 必须是恒指成分股或者交易所每季度公布的单一类股票结构性产品的正股名单上其中一只 股票,而该名单上的股票的公众持有量的市值须超过 40 亿港元。 目前沪、深交易所都规定,标的股票在申请上市之日应符合以下条件:最近 20 个交易 日流通股份市值不低于 30 亿元;最近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累计换手率在 25%以上;流通 股股本不低于 3 亿股。截至 2006 年 10 月 31 日,满足沪、深交易所作为上市权证标的物条 件的股票共有 74 只,其中大部分都是大盘蓝筹股。 权证发行人必须对标的股票公司进行细致研究,确保其没有重大管理、财务等方面的风 险。而在交易技术层面,由于发行人要通过买卖标的股票来避险风险,必须确保标的股票有 很好的流动性和抗操纵性。 2.2.2. 发行上市 权证发行上市的流程往往会影响发行人的发行风险与发行意愿。从海外市场经验来看, 香港联交所采用储架式注册方式(Shelf Registration)来发行权证。储架式注册允许发行人 就拟定发行的证券预先注册公开招募书,但不必立即发行有关证券,可以在指定期间内等待 市场合适时机才正式发行证券,这就为发行人提供了很大弹性。用储架式制度发行备兑权证 获得了巨大成功,在上市规则允许下,发行人采用基本和补充上市文件(Base/Supplemental Listing Document)方式,使得权证从推出到上市只需要 5 个工作日的时间。 在台湾,权证发行人资格由台湾证券暨期货管理委员会审核,发行人取得资格认可后, 即可向台湾证券交易所提出权证发行计划,流程如图 1 所示。权证由申请到上市一般需要 10 到 14 个工作日。 交易所对上市权证一般有最低数量和持有人分散的要求,在香港,每次发行的金额至少 要有 1 千万港元;在台湾,权证发行单位必须在 2 千万份以上或发行份额在 1 千万份以上并 且发行金额在新台币 2 亿元以上。按照目前上海、深圳两地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 申请上市的权证数量必须不低于 5 千万份,这对于内地普遍规模不大的券商发行人来说可能 要求偏高。 对于发行人来说,发行周期越短,发行最小数量限制越低,那么他们可以根据实际市场 需求适量发行,从而降低发行失败的可能性,对发行机构的资金压力相对较小,另外,发行 人的避险部位也更能与权证部位密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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