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大麻的疯狂 植、贩卖、拥有或购买大麻被判处终身监禁而关到州教养所和收 容所的囚犯人数①,恐怕世上没有人能说得清楚。 一提到“毒品战争”,人们马上就会联想到哥伦比亚的交换 俘虏和哥伦比亚市中心的瘾君子有们的景象,从许多方面看,这绝 对是个误解。大麻是(而且很久前就已经是)美国最普遍使用 的非法毒品,吸食大麻的数量比其他毒品的总量还多。大约有 1/3的超过12岁的美国人至少吸食过-…次大麻,大约有2千万 的美国人每年都吸食大麻,而且有2百多万的美国人每天都在吸 食大麻。②海洛因和可卡因都是从其他国家或地区进口的,而美 ①在美国,至少有十几个州河以根据违反《控制物质法案》判处大麻罪犯40 年或更长的监禁甚至终身监禁。这些州是:测拉巴马州(终身监禁)、佛罗 里达州(74年监禁)、路易斯安那州(80年监禁)、密西西比州〔终身监 禁)、密苏里州(终身监禁)、蒙大拿州(终身监禁)、内华达州(终生监 禁)、俄克拉荷马州(终生监禁)、罗得岛州(终生监禁)、田纳西州(60年 监禁)、得克萨斯州(终身监禁)、弗吉尼亚州(40年监禁)。在那些习惯执 行严厉刑罚的州,处理-一起大麻犯罪就像棒球中的“三震出局”一样,直接 判处终身监禁据司法统计局的数据,1998年因拥有毒品而获重罪的罪犯有 0.2%被判处终身监禁,因参与毒品交易丽获重罪的罪犯有0.1%被处以终身 监禁。当年,大约有121000人因为拥有毒品被判重罪,同时,大约有 214600人因参与毒品交易获得重罪。这也就意昧着1998年年中大约有 1000人因违反别毒品法被判处终身监禁。但是,司法统计局的数据并没有准 确记录到底存多少名因为大麻犯罪而被判处终身监禁的罪犯。详细资料, 请参见“1998年州法院的重罪判罚”以及1999年美圈犯罪同司法协会的 《国家控制物质法案指南》(A Guide to State Controlled Substances Acts)。 在2000年,美国大于12岁的人口中,大约有8%吸食大麻;6%使用其他的非 法毒品;大约有34%系少抽过一次大麻。同年,在190万吸食大麻的人群中, 大约有12%的人在当年吸食大麻的天数是300天或300天以上。所有由联邦调 查得出的吸食大麻的数据恐怕都有很大的水分,它们大大低于真实的数字。在 这样的文化筑围中,很多人都不会如实地将他们吸食大麻的频率告诉政府 的调查人员,这种做法确实是可以理解的、有时候讲实话他确实勉为其雄。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