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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案例分析7:如何理解在经济来往中在“账外暗中” 收取回扣、手续费? 口案情介绍:被告人庄某、李某以及陈某分别是某科技大学原教 务处处长、教务处处长助理和教务处教学科科长。检察机关对庄 某、李某、陈某以共同受贿罪提起公诉:2002年至2003年12月, 庄某任某科技大学教务处副处长、处长,李某任教务处教学科科 长、教务处处长助理,陈某任教务处教学科科长期间,庄某、李 某等人决定,由李某、陈某直接经办,在账外暗中收受某书店、 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多家书店、印刷厂各种名义的回扣款151万 余元。随后,由庄某、李某等人决定,以加班费、过节费等名义 共计发放64余万元。具体案例分析7:如何理解在经济来往中在“账外暗中” 收取回扣、手续费? ◼ 案情介绍:被告人庄某、李某以及陈某分别是某科技大学原教 务处处长、教务处处长助理和教务处教学科科长。检察机关对庄 某、李某、陈某以共同受贿罪提起公诉:2002年至2003年12月, 庄某任某科技大学教务处副处长、处长,李某任教务处教学科科 长、教务处处长助理,陈某任教务处教学科科长期间,庄某、李 某等人决定,由李某、陈某直接经办,在账外暗中收受某书店、 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多家书店、印刷厂各种名义的回扣款151万 余元。随后,由庄某、李某等人决定,以加班费、过节费等名义 共计发放64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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