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 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第十四条国家通过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和技术水平,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 完善经济管理体制和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实行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责任制,改进 劳动组织,以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发展社会生产力。 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国家合理安排积累和消费,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在发展生产的基 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 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第十五条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 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 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第十七条集体经济组织在遵守有关法律的前提下,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 自主权。 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依照法律规定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 管理的重大问题。 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投资,同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各种 形式的经济合作。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经济组织以及中外合资经营的企业,都必 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它们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的保护。 第十九条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 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 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 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 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第十四条 国家通过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和技术水平,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 完善经济管理体制和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实行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责任制,改进 劳动组织,以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发展社会生产力。 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国家合理安排积累和消费,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在发展生产的基 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 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 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第十六条 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 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第十七条 集体经济组织在遵守有关法律的前提下,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 自主权。 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依照法律规定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 管理的重大问题。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投资,同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各种 形式的经济合作。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经济组织以及中外合资经营的企业,都必 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它们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的保护。 第十九条 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 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 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 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