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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571-88473510 截至本财务顾问报告签署之日,西湖电子集团直接持有杭州信科100%股权, 为杭州信科的全资股东,杭州市人民政府为杭州信科的实际控制人。杭州信科不 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况,最近3年不存在重 大违法行为、涉嫌重大违法行及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不存在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收购管理办法》 第六条),并且已经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经核査,本财务顾问认为:杭州信科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 法存续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法 律法规禁止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具备收购上市公司及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 约收购的主体资格。 2、经济实力及管理能力 1)经济实力 杭州信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基本财务数据和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总资产 227.369.52 234.733.78 218.556.24 总负债 109530.46 125421.06 12,66497 所有者权益 l17,839.06 109.312.71 105891.27 资产负债率 48.17% 53.43% 51.55%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营业收入 71.418.55 64,620.76 76.138.16 利润 7,28409 8.323.07 8.885.51 净资产收益率 6.37% 7.74% 8.95% 注:2019年、2018年、2017年数据经中审亚太会计师浙江分所审计。 chin乡 www.cninfocom.cn8 联系电话 0571- 88473510 截至本财务顾问报告签署之日,西湖电子集团直接持有杭州信科 100%股权, 为杭州信科的全资股东,杭州市人民政府为杭州信科的实际控制人。杭州信科不 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况,最近 3 年不存在重 大违法行为、涉嫌重大违法行及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不存在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收购管理办法》 第六条),并且已经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杭州信科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 法存续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法 律法规禁止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具备收购上市公司及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 约收购的主体资格。 2、经济实力及管理能力 (1)经济实力 杭州信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基本财务数据和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27,369.52 234,733.78 218,556.24 总负债 109,530.46 125,421.06 112,664.97 所有者权益 117,839.06 109,312.71 105,891.27 资产负债率 48.17% 53.43% 51.55%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71,418.55 64,620.76 76,138.16 净利润 7,284.09 8,323.07 8,885.51 净资产收益率 6.37% 7.74% 8.95% 注:2019 年、2018 年、2017 年数据经中审亚太会计师浙江分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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