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二、监测点布设方法 (三)污染源地下水监测点布设 ①工业巢聚区 ◆对服监测点布设1个,设置在工业集聚区地下水流向上游边界处。污染扩散监测点至少布设5个,垂直于地下水 流向呈扇形布设不少于3个,在巢策区两侧沿地下水流方向各布设1个监测点。工业集聚区内部监测点要求3~5个 /10am2,若面积大于100kam2时,每增加15kam2监测点至少增加1个;监测点布设在主要污染源附近的地下水下游, 同类型污染源布设1个监测点,工业集豪区内监测点布设总数不少于3个。 ·②工业集豪区外工业企业 ◆对照监测点布设1个,设置在工业企业地下水流向上游边界处。污染扩散监测点布设不少于3个,地下水下游及 两侧的监测点均不得少于1个。工业企业内部监测点要求1~2个/10km2,若面积大于100km2时,每增加15km2监 测点至少增加1个;监测点布设在存在地下水污染隐患区域。 返回目录上一页下一页尾页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二、监测点布设方法 ➢ (三)污染源地下水监测点布设 ⚫ ①工业集聚区 ◆ 对照监测点布设1个,设置在工业集聚区地下水流向上游边界处。污染扩散监测点至少布设5个,垂直于地下水 流向呈扇形布设不少于3个,在集聚区两侧沿地下水流方向各布设1个监测点。工业集聚区内部监测点要求3~5个 /10km2,若面积大于100km2时,每增加15km2监测点至少增加1个;监测点布设在主要污染源附近的地下水下游, 同类型污染源布设1个监测点,工业集聚区内监测点布设总数不少于3个。 ⚫ ②工业集聚区外工业企业 ◆ 对照监测点布设1个,设置在工业企业地下水流向上游边界处。污染扩散监测点布设不少于3个,地下水下游及 两侧的监测点均不得少于1个。工业企业内部监测点要求1~2个/10km2,若面积大于100km2时,每增加15km2监 测点至少增加1个;监测点布设在存在地下水污染隐患区域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