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第四编债权第一分编债权总论 3、保证诉讼时效与主债诉讼时效的关系 般保证: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 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4、保证期间的确定: 主债到期 保证期间届满 B 约定 6个月 约定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内容的,2年第四编 债权 第一分编 债权总论 3、保证诉讼时效与主债诉讼时效的关系 一般保证: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 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4、保证期间的确定: —— 约定 —— 6个月 —— 约定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内容的,2年 主债到期 保证期间届满 A B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