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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兴源创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承诺及声明 华泰联合证券受华兴源创委托,担任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宜的独立财务顾问,就该事项向华兴源创全体股东提供 独立意见,并制作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 重组特别规定》、《格式准则26号》、《若干问题的规定》、《财务顾问办法》、《股 票上市规则》、《财务顾问业务指引》等法律规范的相关要求,以及华兴源创与交 易对方签署的交易协议,华兴源创及交易对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华兴源创董事会 编制的《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经过审 慎调査,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就本次交易认真履行尽职调査义务, 对上市公司相关的申报和披露文件进行审慎核查,向华兴源创全体股东出具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并做出如下声明与承诺 独立财务顾问承诺 依照《重组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科创板重组特别规定》、《格式 准则26号》、《财务顾问办法》及其他相关法规规范要求,华泰联合证券出具本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作出如下承诺 1、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 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査,确信披露文件的内 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3、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的交易方案符合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有关本次交易的专业意见已提交本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 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5、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华兴源创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1 独立财务顾问承诺及声明 华泰联合证券受华兴源创委托,担任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宜的独立财务顾问,就该事项向华兴源创全体股东提供 独立意见,并制作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 重组特别规定》、《格式准则 26 号》、《若干问题的规定》、《财务顾问办法》、《股 票上市规则》、《财务顾问业务指引》等法律规范的相关要求,以及华兴源创与交 易对方签署的交易协议,华兴源创及交易对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华兴源创董事会 编制的《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经过审 慎调查,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就本次交易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 对上市公司相关的申报和披露文件进行审慎核查,向华兴源创全体股东出具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并做出如下声明与承诺: 一、独立财务顾问承诺 依照《重组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科创板重组特别规定》、《格式 准则 26 号》、《财务顾问办法》及其他相关法规规范要求,华泰联合证券出具本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作出如下承诺: 1、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 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 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3、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的交易方案符合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有关本次交易的专业意见已提交本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 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5、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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