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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课件脚本模板(V10) 节第二页教学内容 、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一)两者的共同性 商法和经济法都是规范有关企业经济活动的法律部门 2.两者的性质有共同之处,经济法调整经济生活,包括维护市场秩序和对 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均须借助国家公权力,因而在某种意义上属公法性质 商法虽在总体上届私法性质,但一方面保护其企业的权利,一方面又需要政府运 用公权力对企业进行监督,却也含有某种公法因素。 (二)两者的差别 文本 1.商法和经济法的调整范围不同。 材料 商法虽以企业为对象,但仅调整商事关系即企业经营关系;经济法则不同 于商法,它仅调整因政府适度干预企业经济活动而发生的经济关系。两者的领域 不同。 2.商法和经济法分别采取不同的调节机制。 前者同民法一样,主要确认个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我调节机制,即强调 意思自治、当事人地位平等;后者确认社会整体调节机制,即政府以全社会的名 义对国民经济整体进行调节 3.商法调整和经济法调整所追求的利益各异 前者侧重保护个体即商事主体的合法利益,或言之,保证商事主体以合法 手段实现其营利目的。后者侧重维护社会整体利益,旨在建立公平的竞争秩序, 为所有商事主体创造平等进入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条件。 其他 素材 包括 图片 视频 动画 等等 表现 形式 「技术 实现 方式 (本 栏由 技术 开发 小组 填) 备注 (本模板页请制作中自行加页使用,相应的参考资料,如案例等也请用此模板制作)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课件脚本模板(V1.0) 4 二、第 二 章 第 二 节 第 二 页 教学内容 文本 材料 三、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一)两者的共同性 1.商法和经济法都是规范有关企业经济活动的法律部门。 2.两者的性质有共同之处,经济法调整经济生活,包括维护市场秩序和对 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均须借助国家公权力,因而在某种意义上属公法性质; 商法虽在总体上届私法性质,但一方面保护其企业的权利,一方面又需要政府运 用公权力对企业进行监督,却也含有某种公法因素。 (二)两者的差别 1.商法和经济法的调整范围不同。 商法虽以企业为对象,但仅调整商事关系即企业经营关系;经济法则不同 于商法,它仅调整因政府适度干预企业经济活动而发生的经济关系。两者的领域 不同。 2.商法和经济法分别采取不同的调节机制。 前者同民法一样,主要确认个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我调节机制,即强调 意思自治、当事人地位平等;后者确认社会整体调节机制,即政府以全社会的名 义对国民经济整体进行调节。 3.商法调整和经济法调整所追求的利益各异。 前者侧重保护个体即商事主体的合法利益,或言之,保证商事主体以合法 手段实现其营利目的。后者侧重维护社会整体利益,旨在建立公平的竞争秩序, 为所有商事主体创造平等进入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条件。 其他 素材 包括 图片 视频 动画 等等 表现 形式 技术 实现 方式 (本 栏由 技术 开发 小组 填) 备注 (本模板页请制作中自行加页使用,相应的参考资料,如案例等也请用此模板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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