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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14期(总第38期) 信息化研究与应用快报 7 与其他社会价值相同,隐私也会随时间发生变化,并具有文化和个人 差异。为满足用户对隐私的不同需求,私营部门创建了各种在线服务,用 户可根据隐私政策决定是否选用相应服务。 用户对是否泄漏隐私信息的选择自由,导致了许多有益于用户的重大 创新。此外,建立可回应用户需求的竞争性市场机制有助于开发出更好的 隐私保护技术。 3.保护个人免受伤害,而非徒劳地阻止所有可能有害的数据 政府信息政策的一大目标应该是保护个人免受伤害,因为隐私数据 旦公开,受影响最大的是用户而非公开机制。然而,强调政府有义务保护 用户免受伤害并不意味着各机构可以不受约東地自由使用用户数据,各机 构必须坚守其隐私保护政策,而政府应加强现有条例。 4.实施有力的公民自由保护 随着信息数字化的程度日益加深,政府对敏感信息的访问成为最大的 隐私忧患,特别是随着能够利用来自云计算平台、电子图书系统、智能电 网中的个人信息的新技术的出现,这样的问题会经常发生。 政府对用户数据的不当使用是一种合法的威胁,可能会阻止如云计算 等新技术的推广应用。ITIF建议国会改革当前法律以确保公民电子数据的 隐私权。 此外,由于数据滥用可能造成隐私威胁,数据挖掘的广泛应用也遭到 了公民自由团体的反对。 张娟编译自 http://www.itif.org/files/2010-privacy-and-innovation.pdf2010 年第 14 期(总第 38 期) 信息化研究与应用快报 7 与其他社会价值相同,隐私也会随时间发生变化,并具有文化和个人 差异。为满足用户对隐私的不同需求,私营部门创建了各种在线服务,用 户可根据隐私政策决定是否选用相应服务。 用户对是否泄漏隐私信息的选择自由,导致了许多有益于用户的重大 创新。此外,建立可回应用户需求的竞争性市场机制有助于开发出更好的 隐私保护技术。 3. 保护个人免受伤害,而非徒劳地阻止所有可能有害的数据 政府信息政策的一大目标应该是保护个人免受伤害,因为隐私数据一 旦公开,受影响最大的是用户而非公开机制。然而,强调政府有义务保护 用户免受伤害并不意味着各机构可以不受约束地自由使用用户数据,各机 构必须坚守其隐私保护政策,而政府应加强现有条例。 4. 实施有力的公民自由保护 随着信息数字化的程度日益加深,政府对敏感信息的访问成为最大的 隐私忧患,特别是随着能够利用来自云计算平台、电子图书系统、智能电 网中的个人信息的新技术的出现,这样的问题会经常发生。 政府对用户数据的不当使用是一种合法的威胁,可能会阻止如云计算 等新技术的推广应用。ITIF 建议国会改革当前法律以确保公民电子数据的 隐私权。 此外,由于数据滥用可能造成隐私威胁,数据挖掘的广泛应用也遭到 了公民自由团体的反对。 张娟 编译自 http://www.itif.org/files/2010-privacy-and-innovatio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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