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旦大学基础医学院《医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指导教师工作手册》 复旦大学基础医学院 医学本科生综合素质培养指导教师(试行)工作条例修订稿 学生指导能力是大学教师应具备的基本能力,一名合格的大学教师在不同的时间或地点应发挥不同的作用:专 业或学术课程授课者与指导者、学生讨论的领导者、学生行为的监督者以及学生行为的楷模等等。因此一名好的教 师不能仅限于向学生传授专业课程知识和专业技能,此外还有向学生传授课程内容中所没有的正确的人生观、价值 观和职业观的义务,同时应该是学生情感交流和心声倾吐的对象。即一名优秀的教师不仅仅是学生的良师,更应该 是他们的益友。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培养的医学生不仅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而且具有良好的伦理道德、职业风范 富有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具备健全人格与较强协作沟通能力 实现我院本科生培养目标,也为了适应新世纪医学教育事业的挑战,根据国际和国内医学本科生的培养标准 以及新的《复旦大学本科生书院导师工作条例-修订稿》,特别提出应加强我院临床医学本科生职业核心能力和综合 素质的培养,现特制定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指导教师相关(试行)工作条例 1.临床医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指导教师资格与遴选 1.1.根据新的《复旦大学本科生书院导师工作条例-修订稿》,我院各系室所有在复旦大学工作或学习有3年以 上时间、获得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师,只要责任心强、身体和心理健康、善于教书育人、热爱学生,均可自愿报名担 任临床医学本科生的综合素质培养指导教师(以下简称指导教师)。 2.由学院相关教育教学主管部门根据教师报名情况以及每学年学生具体情况进行遴选并确定指导教师人选和 名单 2.指导教师的聘任 2.1.学院每学年开始为新进入枫林校区的临床医学本科生配备综合素质培养指导教师一名,指导教师每年平均 指导8-10名学生 2.2.学院聘请指导教师的聘期原则上为2年,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指导、评佔并督促学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 素质的全方位成长。 23.学院一经聘用,即为指导教师发放指导教师活动经费,导师工作津贴由学校统一发放。复旦大学本科生学 院和基础医学院将组织对指导教师对学生学年指导工作进行考核 3.指导教师的职责 3.1.关心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教导学生适应生活,宽容待人,使学生成为有学识、有能力、有涵 养、有批判力和自我反思能力、有社会承担的知识人 3.2.熟悉八年制临床医学培养目标、培养方案和学籍管理条例。根据上述总目标、方案和条例,指导学生制定 符合个性化的短期、中期和长期个人发展计划和目标,同时应敦促学生努力实现自己制定的个人与专业发展指标 并定期根据学生完成情况指导学生动态调整学习计划。及时了解分析学生各专业课程学习情况及其可能存在的困难 了解所指导学生在学期间的学业过程状况,例如补缓考、休学、评奖评优以及出国交流和毕业意向等等,并对其进 行相关指导。帮助他们掌握恰当的学习方法,提高其自主学习的能力 33.指导教师应根据自身学科特点以及学生不同情况,每学期至少组织安排指导学生阅读专业文献1-2篇,学 生至少撰写1篇相应的阅读讨论报告,培养学生的科研思维。 3.4.结合当今社会医学人文相关问题,组织安排学生就他们感兴趣的社会人文主题(每学期至少1~2项)进行 讨论,或指导学生阅读经典著作,要求指导学生撰写至少1篇相应的讨论报告或读书笔记,培养学生的公民与社会 责任感,提高学生的医学人文素养 3.5.督促学生及时完成并更新个人《医学生综合素质培养记录手册》内容,每学期至少要对学生《记录手册》复旦大学基础医学院《医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指导教师工作手册》 - 1 - 复旦大学基础医学院 医学本科生综合素质培养指导教师(试行)工作条例-修订稿 学生指导能力是大学教师应具备的基本能力,一名合格的大学教师在不同的时间或地点应发挥不同的作用:专 业或学术课程授课者与指导者、学生讨论的领导者、学生行为的监督者以及学生行为的楷模等等。因此一名好的教 师不能仅限于向学生传授专业课程知识和专业技能,此外还有向学生传授课程内容中所没有的正确的人生观、价值 观和职业观的义务,同时应该是学生情感交流和心声倾吐的对象。即一名优秀的教师不仅仅是学生的良师,更应该 是他们的益友。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培养的医学生不仅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而且具有良好的伦理道德、职业风范, 富有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具备健全人格与较强协作沟通能力。 为实现我院本科生培养目标,也为了适应新世纪医学教育事业的挑战,根据国际和国内医学本科生的培养标准, 以及新的《复旦大学本科生书院导师工作条例-修订稿》,特别提出应加强我院临床医学本科生职业核心能力和综合 素质的培养,现特制定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指导教师相关(试行)工作条例。 1. 临床医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指导教师资格与遴选 1.1. 根据新的《复旦大学本科生书院导师工作条例-修订稿》,我院各系室所有在复旦大学工作或学习有 3 年以 上时间、获得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师,只要责任心强、身体和心理健康、善于教书育人、热爱学生,均可自愿报名担 任临床医学本科生的综合素质培养指导教师(以下简称指导教师)。 1.2. 由学院相关教育教学主管部门根据教师报名情况以及每学年学生具体情况进行遴选并确定指导教师人选和 名单。 2. 指导教师的聘任 2.1. 学院每学年开始为新进入枫林校区的临床医学本科生配备综合素质培养指导教师一名,指导教师每年平均 指导 8-10 名学生。 2.2. 学院聘请指导教师的聘期原则上为 2 年,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指导、评估并督促学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 素质的全方位成长。 2.3. 学院一经聘用,即为指导教师发放指导教师活动经费,导师工作津贴由学校统一发放。复旦大学本科生学 院和基础医学院将组织对指导教师对学生学年指导工作进行考核。 3. 指导教师的职责 3.1. 关心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教导学生适应生活,宽容待人,使学生成为有学识、有能力、有涵 养、有批判力和自我反思能力、有社会承担的知识人。 3.2. 熟悉八年制临床医学培养目标、培养方案和学籍管理条例。根据上述总目标、方案和条例,指导学生制定 符合个性化的短期、中期和长期个人发展计划和目标,同时应敦促学生努力实现自己制定的个人与专业发展指标, 并定期根据学生完成情况指导学生动态调整学习计划。及时了解分析学生各专业课程学习情况及其可能存在的困难, 了解所指导学生在学期间的学业过程状况,例如补缓考、休学、评奖评优以及出国交流和毕业意向等等,并对其进 行相关指导。帮助他们掌握恰当的学习方法,提高其自主学习的能力。 3.3. 指导教师应根据自身学科特点以及学生不同情况,每学期至少组织安排指导学生阅读专业文献 1~2 篇,学 生至少撰写 1 篇相应的阅读讨论报告,培养学生的科研思维。 3.4. 结合当今社会医学人文相关问题,组织安排学生就他们感兴趣的社会人文主题(每学期至少 1~2 项)进行 讨论,或指导学生阅读经典著作,要求指导学生撰写至少 1 篇相应的讨论报告或读书笔记,培养学生的公民与社会 责任感,提高学生的医学人文素养。 3.5. 督促学生及时完成并更新个人《医学生综合素质培养记录手册》内容,每学期至少要对学生《记录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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