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并不完全按照经济数学家所发现的方便途径来解这一联立方程体系。只不过他们这样做的可能 性比叶子或台球手明确地完成复杂的数学计算,或落体决定创造一个真空的可能性要大一些。如果台 球手被问到他是如何确定击球方向的,那么他可能回答说他“恰好算了出来”,但此外他还要摩擦一下 兔后腿来证实一下。而如果一位商人被问到他是如何决策的,那么他可能回答说他是以平均成本来定 价的,而且当市场情况发生了变化时,当然也会出现一些微小的偏差。这一表述与前一个表述几乎是 同样有帮助的,但它们之中没有一个与对有关假说所进行的检验有联系。 人们对上述成果最大化假说的信赖是由一非同寻常的特征证据所证明的。在某种程度上,这 证据与关于台球手行为的假说中所引证的证据是非常相似的一一也就是说,除非商人可以通过这种或 那种方法而使其行为近似于与成果最大化相一致的行为,否则,他们似乎不可能长久地维持他们的生 意。这里不管明显地、直接地决定商业行为的因素是什么—一习惯性的反应,随机性的机遇,或难于 归类的一些东西一一其结果都是一样的。不论什么时候,只要这一决定因素碰巧导致了与合理的、有 实际根据的成果最大化相符合的行为,则生意使会兴隆,并进而需求资源以扩大经营:反之,只要这 一决定因素不能带来与合理的、有实际根据的成果最大化相符合的行为,则生意将会亏损,且只有从 外部引入新资源才能维持存在。这样一来,“自然选择”过程促进了该假说合理化的实现,或者说在自 然选择既定的情况下,人们对该假说恰当地概括了生存条件这一判定,成了人们接受该假说的主要依 据 该成果最大化假说的另一更为重要的证据,来自于该假说在特殊问题中的无数次应用,及在这 多次应用中,该假说的含义与实际情况并没有发生抵触这一事实。然而,如果要让这一证据提供佐证 那是极为困难的。这是因为它散落在无数的商业便函中、文章中,及专题著作中,而这一切主要地是 与特殊的具体问题相联系,而与对该假说的检验并不相关。然而,在很长时期内人们对该假说的持续 使用与接受,及未能创立一种逻辑严密、自圆其说的假说来取而代之并得到广泛的接受这一情况,间 接地有力地证明了该假说的存在价值。任一假说的证据都总是由人们试图证明它与实际情况相抵触而 遭到的多次失败所组成。只要该假说仍在继续使用,那么这一证据就会继续增加。而且,由于该证据 的特殊性质,让该证据提供完全充分的证明是十分困难的。这已开始变成某一科学的传统及传说的 部分,后者反映在人们持有假说的坚定性方面,而不是反映在教科书中对那些未能证明该假说与实际 情况相抵触的事例所进行的罗列上面 4.理论“假设”的重要性与作用 到现在为止。我们对一理论的‘假设”的重要性问题所作的结论几乎全都是否定的:我们已经 证明了一理论是不能用其“假设”的“真实性”来加以检验的,而且,一理论的“假设”这一概念充 满了可疑之点。但是,如果这就是问题的全部,那么我们将很难对这一概念的广泛应用作出解释。同 时我们也很难说明这样一种较强的倾向:我们每个人都常常身不由已地谈到一理论的假设,并对各种 理论的假设加以比较。有烟就有火 在方法论当中(如同在实证科学中一样),作出否定性的结论通常要比作出肯定性的结论更有把 握。所以,与前面的评述相比,我对下面这些有关“假设”的重要性及作用的评述的把握性较小。就 我所能认识到的,一理论的“假设”具有三种虽则紧密相连但却完全不同的实证作用:(1)它们是对 一理论进行描述或表述的一种简便形式:(2)它们有时会促进通过假说的含义而对假说所作的间接检 验;而且(3)如我们前面已经提到过的,它们有时是对一理论预期的合理性的存在条件加以限定的方 便途径。前两个方面还需要作进一步的讨论。 1.“假设”在表达一种理论中的作用实际上并不完全按照经济数学家所发现的方便途径来解这一联立方程体系。只不过他们这样做的可能 性比叶子或台球手明确地完成复杂的数学计算,或落体决定创造一个真空的可能性要大一些。如果台 球手被问到他是如何确定击球方向的,那么他可能回答说他“恰好算了出来”,但此外他还要摩擦一下 兔后腿来证实一下。而如果一位商人被问到他是如何决策的,那么他可能回答说他是以平均成本来定 价的,而且当市场情况发生了变化时,当然也会出现一些微小的偏差。这一表述与前一个表述几乎是 同样有帮助的,但它们之中没有一个与对有关假说所进行的检验有联系。 人们对上述成果最大化假说的信赖是由一非同寻常的特征证据所证明的。在某种程度上,这一 证据与关于台球手行为的假说中所引证的证据是非常相似的——也就是说,除非商人可以通过这种或 那种方法而使其行为近似于与成果最大化相一致的行为,否则,他们似乎不可能长久地维持他们的生 意。这里不管明显地、直接地决定商业行为的因素是什么——习惯性的反应,随机性的机遇,或难于 归类的一些东西——其结果都是一样的。不论什么时候,只要这一决定因素碰巧导致了与合理的、有 实际根据的成果最大化相符合的行为,则生意使会兴隆,并进而需求资源以扩大经营;反之,只要这 一决定因素不能带来与合理的、有实际根据的成果最大化相符合的行为,则生意将会亏损,且只有从 外部引入新资源才能维持存在。这样一来,“自然选择”过程促进了该假说合理化的实现,或者说在自 然选择既定的情况下,人们对该假说恰当地概括了生存条件这一判定,成了人们接受该假说的主要依 据。 该成果最大化假说的另一更为重要的证据,来自于该假说在特殊问题中的无数次应用,及在这 多次应用中,该假说的含义与实际情况并没有发生抵触这一事实。然而,如果要让这一证据提供佐证 那是极为困难的。这是因为它散落在无数的商业便函中、文章中,及专题著作中,而这一切主要地是 与特殊的具体问题相联系,而与对该假说的检验并不相关。然而,在很长时期内人们对该假说的持续 使用与接受,及未能创立一种逻辑严密、自圆其说的假说来取而代之并得到广泛的接受这一情况,间 接地有力地证明了该假说的存在价值。任一假说的证据都总是由人们试图证明它与实际情况相抵触而 遭到的多次失败所组成。只要该假说仍在继续使用,那么这一证据就会继续增加。而且,由于该证据 的特殊性质,让该证据提供完全充分的证明是十分困难的。这已开始变成某一科学的传统及传说的一 部分,后者反映在人们持有假说的坚定性方面,而不是反映在教科书中对那些未能证明该假说与实际 情况相抵触的事例所进行的罗列上面。 4.理论“假设”的重要性与作用 到现在为止。我们对一理论的‘假设”的重要性问题所作的结论几乎全都是否定的:我们已经 证明了一理论是不能用其“假设”的“真实性”来加以检验的,而且,一理论的“假设”这一概念充 满了可疑之点。但是,如果这就是问题的全部,那么我们将很难对这一概念的广泛应用作出解释。同 时我们也很难说明这样一种较强的倾向:我们每个人都常常身不由已地谈到一理论的假设,并对各种 理论的假设加以比较。有烟就有火。 在方法论当中(如同在实证科学中一样),作出否定性的结论通常要比作出肯定性的结论更有把 握。所以,与前面的评述相比,我对下面这些有关“假设”的重要性及作用的评述的把握性较小。就 我所能认识到的,一理论的“假设”具有三种虽则紧密相连但却完全不同的实证作用:(1)它们是对 一理论进行描述或表述的一种简便形式;(2)它们有时会促进通过假说的含义而对假说所作的间接检 验;而且(3)如我们前面已经提到过的,它们有时是对一理论预期的合理性的存在条件加以限定的方 便途径。前两个方面还需要作进一步的讨论。 1.“假设”在表达一种理论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