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考核 评价依据及成绩比例(%) 课程目标 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 作业 课堂展示 期末考试 目标一 5-1 4 4 11 19 目标二 6-2 9 9 26 44 目标三 7-1 > 7 23 37 总计 20 20 60 100 备注:1)根据《东莞理工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旷课3次(或6课时)学生不得参加该课程的期终考核。2)各项考核标准见附件所示。 大纲编写时间:2022年8月25日 系(部)审查意见: 我系(专业)课程委员会已对本课程教学大纲进行了审查,同意执行。 随d2 系(部)主任签名 日期:2022年9月1日 备注:5 课程考核 课程目标 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 评价依据及成绩比例(%) 作业 课堂展示 期末考试 目标一 5-1 4 4 11 19 目标二 6-2 9 9 26 44 目标三 7-1 7 7 23 37 总计 20 20 60 100 备注:1)根据《东莞理工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旷课 3 次(或 6 课时)学生不得参加该课程的期终考核。2)各项考核标准见附件所示。 大纲编写时间:2022 年 8 月 25 日 系(部)审查意见: 我系(专业)课程委员会已对本课程教学大纲进行了审查,同意执行。 系(部)主任签名 : 日期:2022 年 9 月 1 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