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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3 第三章法制现代化的成长机理.(140) 一种比较历史分析 3.1从著名的“韦伯问题”谈起.(140)》 韦伯的设问及其解答.(141) 昂格尔的关注. (143) 本章的理论旨趣. .(145)》 3,2国家与社会:现代法律的起源.(146) 作为国家与社会相分离产物的法律和宫僚法.(146) 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矛盾运动.(152) 城市自治制度的法律意义 .(161) 法律形式主义运动与市民社会革命.(171) 33东方及中国问题:法律发展的社会机制.(178) 传统东方法律调整的社会意义.(179) 法律伦理主义的基本品格. (187) 法律伦理主义的时代价值.(194) 3.4法律变革进程中的政府功能.(197) 国家与法律发展的功能关系模式.(198) 法律形式主义运动与专制国家. (205) 东方世界的法律发展与政府的作用.(214) 国家与政府行动的三种方式.(222) 3.5问题的简单小结.(227) 第四章法制现代化的精神枢纽.(232) 4.1个人与社会:法律现代性的取向问题.(232) 村社与宗族高于个人的法律价值取向.(233) 自由主义与国家主义. (237) 现代法律调整的本质. (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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