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 自然人的住所 《民法通则》司法解释第183条: 当事人的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当事人有几个住 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 属人法的发展趋势:经常居所地(habitual residence)_作为连接点 “人格权的内容,适用权利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夫妻人身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 共同国籍国法律。”自然人的住所 《民法通则》司法解释第183条: 当事人的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当事人有几个住 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 属人法的发展趋势:经常居所地(habitual residence)作为连接点 “人格权的内容,适用权利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夫妻人身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 共同国籍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