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参谋职权的类别: ·1)建议权; 2)强制协商权(规定在作出决定之前必须先询问参谋人员的意 见); 3)共同决定权,常在企业必须确保某项决策得到专家判定的情 况下采用; ·4)职能职权:被授予一定程度的直接指挥命令权。通常在参谋 人员的专门知识和技能是开展某项工作的重要条件的情况下采用。 1818 – 2、 参谋职权的类别: • 1)建议权; • 2)强制协商权(规定在作出决定之前必须先询问参谋人员的意 见); • 3)共同决定权,常在企业必须确保某项决策得到专家判定的情 况下采用; • 4)职能职权:被授予一定程度的直接指挥命令权。通常在参谋 人员的专门知识和技能是开展某项工作的重要条件的情况下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