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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13/T240—2021 7.4.3评价专家委员会应开展审查材料、听取汇报、质询答疑、打分、评价结论讨论等工作。主任负 责主持会议、形成评价结论等工作。评价结论应经评价专家委员会一致通过,并由评价咨询专家签字。 评价人员应负责会议记录、汇总评价分数、起草初步评价结论和评价报告编写等工作。 7.5编制评价报告 7.5.1评价结束后,评价机构应在15个工作日内编制评价报告。 7.5.2评价结论包括分项结论和综合结论。分项结论应明确每项指标的评价分值和评价意见。综合结 论应对分项结论进行概括分析,提出综合评价意见,确定综合评价分值和评价等级。 7.5.3科技成果评价活动完成后,科技成果评价机构应向评价委托方做出书面评价报告,其内容包括: a) 评价机构名称和评价专家委员会名单: b)评价委托方名称: c)评价目的、对象及名称: d) 评价原则、方法及标准: e)评价程序: f)评价结论: g)合同约定或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h) 评价过程中收集的与评价有关的信息资料以及其他需要附录的信息资料可作为附件。 7.5.4评价报告应由评价专家签字,评价机构出具后盖章,报送行业管理机构审核,并书面通知委托 方。 7.6监督委员会审查 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需上报监督委员会审查,或在受理程序结束后报监督委员会审查备案。 7.7公示 科技成果评价机构在评价结束10个工作日内,评价机构通过网站、公众号等电子信息平台进行公 示,公示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完成人员、评价方式、评价结论等内容。 7.8交付报告 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科技成果评价机构将评价机构、行业管理机构加盖公章后的评估报告、 科技成果评价证书交付给委托方。 7.9成果登记 按照国家科技成果登记要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组织评价机构评价的科技成果进行成果登记。 7.10后续服务 评价机构应妥善处理委托方或其它相关方关于评价报告内容提出的疑问、异议或申诉,并不断改进 服务。DB3713/T 240—2021 5 7.4.3 评价专家委员会应开展审查材料、听取汇报、质询答疑、打分、评价结论讨论等工作。主任负 责主持会议、形成评价结论等工作。评价结论应经评价专家委员会一致通过,并由评价咨询专家签字。 评价人员应负责会议记录、汇总评价分数、起草初步评价结论和评价报告编写等工作。 7.5 编制评价报告 7.5.1 评价结束后,评价机构应在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评价报告。 7.5.2 评价结论包括分项结论和综合结论。分项结论应明确每项指标的评价分值和评价意见。综合结 论应对分项结论进行概括分析,提出综合评价意见,确定综合评价分值和评价等级。 7.5.3 科技成果评价活动完成后,科技成果评价机构应向评价委托方做出书面评价报告,其内容包括: a) 评价机构名称和评价专家委员会名单; b) 评价委托方名称; c) 评价目的、对象及名称; d) 评价原则、方法及标准; e) 评价程序; f) 评价结论; g) 合同约定或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h) 评价过程中收集的与评价有关的信息资料以及其他需要附录的信息资料可作为附件。 7.5.4 评价报告应由评价专家签字,评价机构出具后盖章,报送行业管理机构审核,并书面通知委托 方。 7.6 监督委员会审查 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需上报监督委员会审查,或在受理程序结束后报监督委员会审查备案。 7.7 公示 科技成果评价机构在评价结束 10 个工作日内,评价机构通过网站、公众号等电子信息平台进行公 示,公示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完成人员、评价方式、评价结论等内容。 7.8 交付报告 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科技成果评价机构将评价机构、行业管理机构加盖公章后的评估报告、 科技成果评价证书交付给委托方。 7.9 成果登记 按照国家科技成果登记要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组织评价机构评价的科技成果进行成果登记。 7.10 后续服务 评价机构应妥善处理委托方或其它相关方关于评价报告内容提出的疑问、异议或申诉,并不断改进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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