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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人身保险合同分论 第一节健康保险合同 一、涵义 健康保险合同,指保险人于被保险人疾病、分 娩以及由此所致的支出、残废或死亡时,负给 付保险金义务的人身保险合同。 其特征如下: (一)健康保险合同的承保危险具有综合性 健康保险合同承保的风险包括被保险人因疾病、第十三章 人身保险合同分论 ⚫ 第一节 健康保险合同 ⚫ 一、涵义 ⚫ 健康保险合同,指保险人于被保险人疾病、分 娩以及由此所致的支出、残废或死亡时,负给 付保险金义务的人身保险合同。 ⚫ 其特征如下: ⚫ (一)健康保险合同的承保危险具有综合性 ⚫ 健康保险合同承保的风险包括被保险人因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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