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网络服务者的著作权 侵权行为 (一)暂时复制的法律性质 发达国家主张此种复制属于版权法上的 复制,因此属于侵权;而发展中国家则 反对此观点;有关国际条约也并未规定 其属于版权法上的复制。 (二)ISP承担侵权责任的标准 现行的做法是:如果ISP只是信息的传输 者,则不承担责任,反之则应承担责任。 二、网络服务者的著作权 侵权行为 (一)暂时复制的法律性质 发达国家主张此种复制属于版权法上的 复制,因此属于侵权;而发展中国家则 反对此观点;有关国际条约也并未规定 其属于版权法上的复制。 (二)ISP承担侵权责任的标准 现行的做法是:如果ISP只是信息的传输 者,则不承担责任,反之则应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