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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诉讼法 ,务3、专属管辖 是特殊管辖的一种,是以诉讼标的所在地 雪辖 为标准,确走案件管辖法院。《民诉法》第34 1.级别管辖 地场 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走的人民法院专属 2) 管辖:①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 3)专 边加 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②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 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营辖; 情=③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 4.诉讼 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特殊管辖和专属管辖中,两个以上人民法院 2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 1 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一 .概念,任务 和基本原则 二.管辖 1.级别管辖 2.地域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 (2)特殊地域管辖 (3)专属管辖 三.经济诉讼参加人 1.当事人 2.共同诉讼人 3.民事诉讼的第三人 4.诉讼代理人 四.民事诉讼程序 1.第一审程序 2.第二审程序和 审判监督程序 3.执行程序 3、专属管辖 是特殊管辖的一种,是以诉讼标的所在地 为标准,确走案件管辖法院。《民诉法》第34 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走的人民法院专属 管辖:①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 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②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 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营辖; ③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 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特殊管辖和专属管辖中,两个以上人民法院 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 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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