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帛書周易註譯 的佚書,亦單獨起行。篇首朱絲欄行格的頂端有墨丁,如「。共三十六行。 内容為:“二三子問曰:‘易屢稱於龍,龍之德如何?孔`曰:龍大矣!龍 刑……’”凡引卦爻辭之意,冠以“易曰”或“卦曰”。孔子的名寫為重文 號或將“孔”字寫為“子”,章節間用圓點“○”分開,句子間用黑點“·” 隔開。篇末無標題,未計字數,暫稱之為《二三子問》。 帛書《槃辭》篇首頂端塗有墨丁。凡四十六行,二千七百多字,比通行 本字數少,于豪亮先生《帛書周易》云“帛書《繫辭》字數較通行本《繫辭》 為多”,則不確。其原因是把緊接《繫辭》之後,篇首頂端塗有墨丁,首句 為“子曰:《易》之義…”的佚書,作為《繫辭》下篇,約四千字。其實,帛 書《繫辭》與《六十四卦》同,不分上、下篇。雖孔穎達《周易正義》卷首《論 分上下二篇》云:“案《乾鑿度》云:孔子曰:陽三陰四,位之正也。故《易》 卦六十四,分為上下,而象陰陽也。夫陽道純而奇,故上篇三十,所以象陽 也;陰道不純而偶,故下篇三十四,所以法陰也。《乾》、《坤》者,陰陽之本 始,萬物之祖宗,故為上篇之始而尊之也。《離》為日,《坎》為月,日月之 道,陰陽之經,所以始終萬物,故以《坎》、《離》為上篇之終也。《咸》、《恒》 者,男女之始,夫婦之道也。人道之興,必由夫婦,所以奉承祖宗為天地之 主,故為下篇之始而貴之也。《既濟》、《未濟》為最終者,所以明戒慎而全 王道也。以此言之,則上下二篇,文王所定,夫子作緯,以釋其義也。”然 《帛書周易》六十四卦次序與通行本六十四卦次序大異,其旨趣亦與孔氏 《論分上下二篇》相違。《周易》古本恐無上、下篇之分。《帛書周易》六十 四卦之間亦無墨丁相隔,依《帛書周易》體例,則不分上下篇,帛書《繫辭》 當亦無上、下篇之分。《繫辭》之後以墨丁相隔者,乃非《繫辭》下篇,而為 另一篇佚書,可稱之為《易之義》。此其- 其二,帛書《繫辭》包括通行本(王弼本、《周易正義》本、《周易集解》 本,非朱熹《周易本義》本之分章)《繫辭上》的第一、二、三、四、五、六、七、 九、十、十一、十二章;《繫辭下》的第一、二、三章,第四章的第 四、七節,第七章“若夫雜物撰德”以後數句以及第九章。絕大部分章節已 在《繫辭》中。僅缺《繫辭上》第八章“大衍之數五十……”和《繫辭下》第 四章的幾節,第五、六章,第七章的“若夫雜物撰德”以前部分及第八章。 所缺部分既有見於《易之義》篇,亦見於另一篇題為《要》的佚書。《繫辭 下》第五、六章,第七章“若夫雜物撰德”以前部分和第八章見於《易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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