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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書周易》淺影 篇,而第四章的“子曰顏氏之子”和“《易》日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 其友”兩節見於《要》篇,既然所缺部分見於兩篇佚書,便不可謂《易之義》 為《繫辭下》篇。 其三,帛書《繫辭》内容涉及通行本《繫辭》上下兩篇,且上下兩篇的 首尾章節均已完整所缺僅中間的部分章節,故不能以《易之義》為《繫辭 下》篇,則帛書《繫辭》字數較通行本為多,亦不能成立。由於帛書《繫辭》 最後一行有殘缺,故有無篇題、字數,均不得考。 篇題為《要》的佚書,由於篇首殘缺,故篇首朱絲欄行格的頂端有無墨 丁,已無可考。篇末註明為一千六百四十八字,殘存十八行半,一千零四 十餘字。 另一篇首朱絲欄行格的頂端有墨丁(《帛書周易》所能見到的第四處 瞾丁)的,包括篇題為《繆和》和《昭力》兩篇。首句或為“繆和問於先生 曰”,或為“昭力問曰”。篇尾註明字數為六千,應是兩篇的合計。内容是 繆和、吕昌、吴孟、張射、李平、昭力等人與傳《易》者的答問。如“《易 渙》之九二”,“今《易·渙》之六四”,“《易·歸妹》之上六”等,是關於某 卦爻辭含義的問答,亦涉及楚莊王(公元前六一三年)越王勾踐(公元前 四九六年)、吴王夫差(公元前四九五年)魏文侯(公元前四四六年)的歷 史事件。此篇當作於戰國中、後期,已開始把卦爻辭與歷史事件相附會。 《帛書周易》與陶片、甲骨上的數字卦的關係 依據現今地下出土資料,最初的卦畫,并非用代表偶數的陰“--”和 奇數的陽“—”構成。而是用一、五、六、七、八、九等六個數字組成的。傳 說黄帝時臣“隸首造數”(見《漢書·律曆志》),距今已有五千餘年。《 切經音義》引《算經》云:“黄帝為法,數有十等。”《說文》:“數,計也。”《漢 書·律曆志》:“數,一十百千萬也,所以箅數事物,順性命之理也。”便是 計算事物的方法。數名的發展次序,當為一、二、三、四,以至於十。據考 古器物上記載:西安半坡村仰韶文化遺址中出土陶器上刻有:X、十、)(爻、 、4,姜寨仰韶文化遺址出土陶器上刻有:X、A、、、1、、叫,河南二里頭 文化中的陶器上刻有:X、、十、、1、H、Ⅵ、叫,江蘇海安縣青墩淞澤文化遺 址中出土骨器的鹿角上刻有:÷、上、三、X、八,河南安陽出土殷代甲骨上刻 有:一、、三、三、x、(∞、×)、人、十、x、九、1、、u、Ⅶ、x1、t1划、九、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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