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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留置权人的权利义务 (一)留置权人的权利 1.留置占有的动 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可以留置标的物,拒绝债务 人交付标的物的请求。留置权人占有留置物的权利,是不可分 割的,即使债权价值同标的物的价值不相当,债务人提起诉讼 要求留置物返还,法院应当以担保物权的不可分原则驳回债务 人的返回请求 2.收取留置物的孳息 ●留置权人在占有留置物期间,对留置物所生的孳息包括自然孳 息和法定孳息都有权收取。孳息收受权产生于留置权人对孳息 优先受偿的孳息留置权。留置权人占有留置物,应当尽善良管 理人的注意义务,收取留置物的孳息较为妥当和适宜。其收取 孳息后,对于孳息成立孳息留置权,与原物成立的留置权 样,具有担保作用,可以用于优先抵偿债权 3.请求偿还费用 留置权人对留置物虽无使用收益之权,但对留置物却负有以善 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予以保管的义务,对于因保管所生的费 用,有权请求债务人偿还。此处所谓的费用包括必要的费用和 有益的费用。必要费用指为维持和保持留置物的现状所不可缺 少的费用,如机器设备的保管。保养费,被留置动物的饲养费 等。有益费用是指为增加留置物的价值而支出的费用,如对破 损留置物的修理费用,为防留置的设备生锈定时进行运转、发 动所支付的费用等9 三、留置权人的权利义务 (一)留置权人的权利 1.留置占有的动产 ⚫ 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可以留置标的物,拒绝债务 人交付标的物的请求。留置权人占有留置物的权利,是不可分 割的,即使债权价值同标的物的价值不相当,债务人提起诉讼 要求留置物返还,法院应当以担保物权的不可分原则驳回债务 人的返回请求。 2.收取留置物的孳息 ⚫ 留置权人在占有留置物期间,对留置物所生的孳息包括自然孳 息和法定孳息都有权收取。孳息收受权产生于留置权人对孳息 优先受偿的孳息留置权。留置权人占有留置物,应当尽善良管 理人的注意义务,收取留置物的孳息较为妥当和适宜。其收取 孳息后,对于孳息成立孳息留置权,与原物成立的留置权一 样,具有担保作用,可以用于优先抵偿债权。 3.请求偿还费用 ⚫ 留置权人对留置物虽无使用收益之权,但对留置物却负有以善 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予以保管的义务,对于因保管所生的费 用,有权请求债务人偿还。此处所谓的费用包括必要的费用和 有益的费用。必要费用指为维持和保持留置物的现状所不可缺 少的费用,如机器设备的保管。保养费,被留置动物的饲养费 等。有益费用是指为增加留置物的价值而支出的费用,如对破 损留置物的修理费用,为防留置的设备生锈定时进行运转、发 动所支付的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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