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并为最高级的审判机关报,与旧大理寺仅有审核权者不同。司法行政,则另设法部。辛亥革命 后,北洋政府亦以司法部为最高司法行政机关,大理院为最高审判机关。大理院设院长一人,民事与 刑事各若士庭,每庭设庭长一人,推事若干人。大理院审判不服高等闪电战判厅第二审判而上诉的案 件及依法属于大理院特别权限的案件。总检察厅与大理院相配设置,独立行使取权。国民党政府改大 理院为最高法院。检察部门亦附设于内,不独设。参见“大理寺”、“法部”。 大理正 官名。原为廷尉正。北齐以大理寺为署名,廷尉正亦改称大理正。详见“廷尉正”条。 大理丞 官名。晋武帝时始为廷尉置丞。南朝沿置。北魏亦置。北齐以大理寺为署名。遂称大理丞。原只 人,隋初为二人,炀帝改为勾检官,增至六人,分判狱事。唐又为大理丞,秩从六品上。丞一般为 主官副职之称,大理寺卿的副职为少卿,丞之职在正刑之轻重。唐制,丞断罪后,须经大理正审核。 宋初仍设,后渐以他官兼。元丰官制行,以推丞、断丞代原丞 大良造 爵位名。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六级。又名大上造,与第十五级少上造均取“主上造之士”之意得 名。见《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 大两省 见“两省”。 大林牙院 辽官署名。属北面官系。掌文翰。有北面都林牙、北面林牙承旨、北面林牙、左林牙、右林牙 等官。 大令 县官尊称。战国至宋以前,县官都称令,故称 大龙 见“龙图”。 大禄 乌孙官名。《汉书·西域传》列举乌孙官名,首为相,次即大禄。 大论 吐蕃官名。吐蕃谓“臣”为“论”,大相称“论茝”,亦称“大论”:副相称“论茝扈莽”,亦称“小 大睦亲府 金官署名。泰和六年(1206),为避金世宗父宗尧讳,由大宗正府改名。 大内相 渤海国官名。政堂省的主官。大内相相当于唐尚书令,地位高于宣诏省、中台省的主官左相、右 相审判,并为最高级的审判机关报,与旧大理寺仅有审核权者不同。司法行政,则另设法部。辛亥革命 后,北洋政府亦以司法部为最高司法行政机关,大理院为最高审判机关。大理院设院长一人,民事与 刑事各若士庭,每庭设庭长一人,推事若干人。大理院审判不服高等闪电战判厅第二审判而上诉的案 件及依法属于大理院特别权限的案件。总检察厅与大理院相配设置,独立行使取权。国民党政府改大 理院为最高法院。检察部门亦附设于内,不独设。参见“大理寺”、“法部”。 大理正 官名。原为廷尉正。北齐以大理寺为署名,廷尉正亦改称大理正。详见“廷尉正”条。 大理丞 官名。晋武帝时始为廷尉置丞。南朝沿置。北魏亦置。北齐以大理寺为署名。遂称大理丞。原只 一人,隋初为二人,炀帝改为勾检官,增至六人,分判狱事。唐又为大理丞,秩从六品上。丞一般为 主官副职之称,大理寺卿的副职为少卿,丞之职在正刑之轻重。唐制,丞断罪后,须经大理正审核。 宋初仍设,后渐以他官兼。元丰官制行,以推丞、断丞代原丞。 大良造 爵位名。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六级。又名大上造,与第十五级少上造均取“主上造之士”之意得 名。见《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 大两省 见“两省”。 大林牙院 辽官署名。属北面官系。掌文翰。有北面都林牙、北面林牙承旨、北面林牙、左林牙、右林牙 等官。 大令 县官尊称。战国至宋以前,县官都称令,故称。 大龙 见“龙图”。 大禄 乌孙官名。《汉书·西域传》列举乌孙官名,首为相,次即大禄。 大论 吐蕃官名。吐蕃谓“臣”为“论”,大相称“论茝”,亦称“大论”;副相称“论茝扈莽”,亦称“小 论”。 大睦亲府 金官署名。泰和六年(1206),为避金世宗父宗尧讳,由大宗正府改名。 大内相 渤海国官名。政堂省的主官。大内相相当于唐尚书令,地位高于宣诏省、中台省的主官左相、右 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