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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托运和承运 2受理、承运危险货物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四个统一): 《托运人资质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和《培训合格证》与运单记 载统一; 运单记载的品名、类项、编号等内容与《品名表》的规定统一, 并核查《品名表》第12栏内有无特殊规定; 发到站、办理品名、运输方式与《办理规定》统一; 货物品名、重量、件数与运单记载统一。 具有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检测合格证明。 运单右上角用红色戳记标明编组隔离、禁止溜放或限速连挂等警 示标记。 禁止运输国家禁止生产的危险物品。 2.受理、承运危险货物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四个统一): ⚫ 《托运人资质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和《培训合格证》与运单记 载统一; ⚫ 运单记载的品名、类项、编号等内容与《品名表》的规定统一, 并核查《品名表》第12栏内有无特殊规定; ⚫ 发到站、办理品名、运输方式与《办理规定》统一; ⚫ 货物品名、重量、件数与运单记载统一。 ◆ 具有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检测合格证明。 ◆ 运单右上角用红色戳记标明编组隔离、禁止溜放或限速连挂等警 示标记。 ◆ 禁止运输国家禁止生产的危险物品。 1.托运和承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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