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组织 1.托运和承运 2.危险货物车辆使用规定 3.装卸车作业 4.车辆的编挂 5.签认 6.押运 7洗刷除污 8.保管和交付
第二讲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组织 1.托运和承运 2.危险货物车辆使用规定 3.装卸车作业 4.车辆的编挂 5.签认 6.押运 7.洗刷除污 8.保管和交付
1.托运和承运 1.托运人托运危险货物时,应在货物运单上填写的内容: (1)“货物名称”栏内填写“信息化品名”和相应的 “铁危编号”。 (2)在运单的右上角用红色戳记标明类项名称。 (3)在“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填写“托运人资质证 书”、经办人身份证和“培训合格证”号码,对派有押 运员的还需填写押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培训合格 证》号码,气体危险货物还需填写《押运员证》号码。 一三类号码,托运人资质、经办人、押运员(姓名)
1.托运和承运 1.托运人托运危险货物时,应在货物运单上填写的内容: (1)“货物名称”栏内填写“信息化品名” 和相应的 “铁危编号” 。 (2)在运单的右上角用红色戳记标明类项名称。 (3)在 “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填写“托运人资质证 书”、经办人身份证和 “培训合格证” 号码,对派有押 运员的还需填写押运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培训合格 证》号码,气体危险货物还需填写《押运员证》号码。 ——三类号码,托运人资质、经办人、押运员(姓名)
15一】贵物运单 货物指定于月日搬入 ××铁路局 承运人/托送人装车 领货凭证 货位: 货物运单 承运人/托运人施射 车种及车号 计划号码我运输号码: 托运人→发站→到站→效赁人 货采第 货票第号 运到期限 运到期展 托运人填写 承运人填写 发 站 发站 到站(局) 率种率号 货幸标重 到 站 到站所属省(市)自洽区 她封号码 托运人 经 托运人 名称 由 铁路货车篷布号码 收货人 住址 电话 巢装梅 货物名称 件数重量 名称 收货人 住址 号码 电话 货物名称 件数 色 货物价格 托运人确定 承运人确定 重量(kg) 重量(kg) 计贵童量 运价号 运价单 托运人盖章戏签字 合计 发站承运日期 衣兼不作为收款凭 托运人蒸章成签字 日 注:故货人领货须知见背 知见背面 运 (规格:350mm×185mm) 年 月 领货凭证(背面) 货物运单(背面) 托运人须知 收货人领货须知 1。托运人持本货物运单向铁路托运货物,证明并确 1,托运人应及时将领货凭证寄交收货人。收货人接 认和愿意遵守铁路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到领货凭证后,及时向到站联系领取货物。 2. 货物运单所记载的货物名称、重童与货物的实际 2.放货人颜取货物已超过免费暂存期限时,应按规 完全相符,托运人对其真实性负责。 定支付货物暂存费。 3.货物的内容、品质和价值是托运人提供的,承运 3.收货人在到站领取货物,如遇货物未到时,应要求 人在接收和承运货物时并未全哪核对。 到站在本证背面加盖车站日期藏证明货物未到。 4.托运人应及时将领货凭证寄交收货人,凭此联系 到站领取货物。 (注:本须如排印时,应放在统证背面下端) (注:本须如排印时,应效在运单背面右下端)
1.托运和承运
1.托运和承运 (4)托运爆炸品时,托运人须出具到达地县级人 民政府公安部门批准的《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 可证》,托运烟花爆竹时须出具《烟花爆竹道 路运输许可证》,并注明许可证名称和号码, 并在运单右上角用红色戳记标明“爆炸品”或 “烟花爆竹”字样。 (5)危险货物运单包装栏须按《危规》中《包装 表》的规定填写相应的外包装和内包装名称
1.托运和承运 (4)托运爆炸品时,托运人须出具到达地县级人 民政府公安部门批准的《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 可证》,托运烟花爆竹时须出具《烟花爆竹道 路运输许可证》,并注明许可证名称和号码, 并在运单右上角用红色戳记标明“爆炸品”或 “烟花爆竹”字样。 (5)危险货物运单包装栏须按《危规》中《包装 表》的规定填写相应的外包装和内包装名称
1.托运和承运 2受理、承运危险货物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四个统一): 《托运人资质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和《培训合格证》与运单记 载统一; 运单记载的品名、类项、编号等内容与《品名表》的规定统一, 并核查《品名表》第12栏内有无特殊规定; 发到站、办理品名、运输方式与《办理规定》统一; 货物品名、重量、件数与运单记载统一。 具有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检测合格证明。 运单右上角用红色戳记标明编组隔离、禁止溜放或限速连挂等警 示标记。 禁止运输国家禁止生产的危险物品
2.受理、承运危险货物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四个统一): ⚫ 《托运人资质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和《培训合格证》与运单记 载统一; ⚫ 运单记载的品名、类项、编号等内容与《品名表》的规定统一, 并核查《品名表》第12栏内有无特殊规定; ⚫ 发到站、办理品名、运输方式与《办理规定》统一; ⚫ 货物品名、重量、件数与运单记载统一。 ◆ 具有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检测合格证明。 ◆ 运单右上角用红色戳记标明编组隔离、禁止溜放或限速连挂等警 示标记。 ◆ 禁止运输国家禁止生产的危险物品。 1.托运和承运
2.危险货物车辆使用规定 (1)危险货物限使用棚车装运(《品名表》第12栏内 有特殊规定除外)。装运时,限同一品名、同一铁危编 号。 (2)爆炸品、硝酸铵、氯酸钠、氯酸钾、黄磷和钢桶 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应选用车况良好的P64、P64A、 P64AK、P64AT、P64GK、P64GT等竹底棚车或木 底棚车装运,并须对门口处金属磨耗板,端、侧墙的金 属部分采用非破坏性措施进行衬垫隔离处理。如使用铁 底棚车时,须经铁路局批准。 (3)毒性物质限使用毒品专用车,如毒品专用车不足 时,经铁路局批准可使用铁底棚车装运 (剧毒品除外)
2.危险货物车辆使用规定 ◼ (1)危险货物限使用棚车装运(《品名表》第12栏内 有特殊规定除外)。装运时,限同一品名、同一铁危编 号。 ◼ (2)爆炸品、硝酸铵、氯酸钠、氯酸钾、黄磷和钢桶 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应选用车况良好的P64、P64A、 P64AK、P64AT、P64GK、P64GT等竹底棚车或木 底棚车装运,并须对门口处金属磨耗板,端、侧墙的金 属部分采用非破坏性措施进行衬垫隔离处理。如使用铁 底棚车时,须经铁路局批准。 ◼ (3)毒性物质限使用毒品专用车,如毒品专用车不足 时,经铁路局批准可使用铁底棚车装运(剧毒品除外)
2.危险货物车辆使用规定 (4)铁路产权罐车限装品名为原油、汽油、煤 油、航空煤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及非危 险货物的重油、润滑油。对擅自涂改铁路产权 罐车标记装运限定之外品名的,要立即扣车处 理,同时追查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5)自备罐车装运危险货物,品名范围及车种 要求应符合《品名表》第12栏中特殊规定,未 做规定的报铁道部制定运输条件(需要做罐车 安全技术论证)
2.危险货物车辆使用规定 ◼ (4)铁路产权罐车限装品名为原油、汽油、煤 油、航空煤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及非危 险货物的重油、润滑油。对擅自涂改铁路产权 罐车标记装运限定之外品名的,要立即扣车处 理,同时追查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 (5)自备罐车装运危险货物,品名范围及车种 要求应符合《品名表》第12栏中特殊规定,未 做规定的报铁道部制定运输条件(需要做罐车 安全技术论证)
2.危险货物车辆使用规定 (6)企业自备罐车的使用[见《危规》附件1“特殊规定第2号 2(a)、2(b)、2(c)、2(d)、2(e)”]。如: ①液氨、液氯、二氧化疏(液化的)、丙烷、丁烷、正丁烷、异 丁烷、丙烯、丁烯、异丁烯、丁二烯、液化石油气等限使用耐压 的液化气自备罐车装运。 ②硝酸、乙酸、甲醛溶液等限使用铝制的自备罐车装运。 ③盐酸(氢氯酸)限使用有橡胶衬里钢制或特制玻璃钢的自备 车装运。 ④硫酸、乙醇、甲醇、苯、粗苯、甲苯、汽油、柴油、煤油、石 油、原油等限使用钢制的自备罐车装运。 ⑤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氯代烯烃类等限使用不锈钢 材质的企业自备罐车装运
2.危险货物车辆使用规定 (6)企业自备罐车的使用 [见《危规》附件 1“特殊规定第2号 2(a)、2(b)、2(c)、2(d)、2(e)”]。如: ◼ ① 液氨、液氯、二氧化硫(液化的)、丙烷、丁烷、正丁烷、异 丁烷、丙烯、丁烯、异丁烯、丁二烯、液化石油气等限使用耐压 的液化气自备罐车装运。 ◼ ② 硝酸、乙酸、甲醛溶液等限使用铝制的自备罐车装运。 ◼ ③ 盐酸(氢氯酸)限使用有橡胶衬里钢制或特制玻璃钢的自备罐 车装运。 ◼ ④ 硫酸、乙醇、甲醇、苯、粗苯、甲苯、汽油、柴油、煤油、石 油、原油等限使用钢制的自备罐车装运。 ◼ ⑤ 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氯代烯烃类等限使用不锈钢 材质的企业自备罐车装运
3.装卸车作业 危险货物装卸作业注意事项,安全防护, 车辆检查,货物检查,装车,卸车,装、 卸车后工作。 装运危险货物应快装、快卸、快取、快 送、优先编组、优先挂运。 站内停放危险货物车辆时,要采取安全 防护措施,对需要看护的重点危险货物, 由车站派员看守并通知铁路公安部门
3.装卸车作业 ➢ 危险货物装卸作业注意事项,安全防护, 车辆检查,货物检查,装车,卸车,装、 卸车后工作。 ➢ 装运危险货物应快装、快卸、快取、快 送、优先编组、优先挂运。 ➢ 站内停放危险货物车辆时,要采取安全 防护措施,对需要看护的重点危险货物, 由车站派员看守并通知铁路公安部门
4.车辆的编挂 派有押运员的成组危险货物车辆,要求成组连挂,不 得拆解;发站必须在该组车辆每一张运单、货票上注 明“成组连挂,不得拆解”,并将该组票据单独装入 封套(剧毒品除外),封套上注明“成组连挂,不得 拆解”。 气体类6辆重(空)罐车(含带押运间车辆)以内编为 1组。每列编挂不得超过3组。每组间的隔离车不得少 于10辆(原则上需要用普通货物车辆隔离)。 对运送有调车作业限制、编组隔离限制和需要停止制 动作用的车辆,应符合《危规》所规定的要求
4.车辆的编挂 ➢ 派有押运员的成组危险货物车辆,要求成组连挂,不 得拆解;发站必须在该组车辆每一张运单、货票上注 明“成组连挂,不得拆解”,并将该组票据单独装入 封套(剧毒品除外),封套上注明“成组连挂,不得 拆解”。 ➢ 气体类6辆重(空)罐车(含带押运间车辆)以内编为 1组。每列编挂不得超过3组。每组间的隔离车不得少 于10辆(原则上需要用普通货物车辆隔离)。 ➢ 对运送有调车作业限制、编组隔离限制和需要停止制 动作用的车辆,应符合《危规》所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