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讲危险货物罐车运输 1.危险货物自备货车技术审查程序 2.危险货物罐车运输技术条件 3.危险货物罐车运输的应急处理
第六讲 危险货物罐车运输 1.危险货物自备货车技术审查程序 2.危险货物罐车运输技术条件 3.危险货物罐车运输的应急处理
1.危险货物自备货车技术审查程序 危险货物自备货车是企业为满足自身生产需要装运危险 货物并经国家铁路过轨运输的货车。 ● 种类:企业危险货物自备货车包括装运危险货物的罐 车、棚车、敞车、平车、矿石车及其他特种车。 企业装运危险货物的自备罐车许可程序按照《企业自备 货车经国家铁路过轨运输许可办法》及有关规定办理。 危险货物自备货车必须达到铁道部规定的安全标准和技 术条件。 申请人须具有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收货人除外)
1.危险货物自备货车技术审查程序 ⚫ 危险货物自备货车是企业为满足自身生产需要装运危险 货物并经国家铁路过轨运输的货车。 ⚫ 种类:企业危险货物自备货车包括装运危险货物的罐 车、棚车、敞车、平车、矿石车及其他特种车。 ⚫ 企业装运危险货物的自备罐车许可程序按照《企业自备 货车经国家铁路过轨运输许可办法》及有关规定办理。 ⚫ 危险货物自备货车必须达到铁道部规定的安全标准和技 术条件。 ⚫ 申请人须具有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收货人除外)
1.危险货物自备货车技术审查程序 危险货物自备货车购置单位须向铁路局提出技术审查申请。铁路局进 行技术条件初审后向铁道部运输局出具审查意见并附以下内容: (1)购置单位申请报告 主要包括车辆技术条件、资质条件、专用线状况、企业生产规模、 产品性质、运量流向、装卸设备、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 (2)车辆购置技术审查表 《铁路危险货物自备罐车购置技术审查表》或《铁路危险货物自备 货车购置技术审查表》一式五份。 (3)《运输安全综合分析报告》 铁道部认定的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危险货物自备货车《运输安全综 合分析报告》一式五份
1.危险货物自备货车技术审查程序 危险货物自备货车购置单位须向铁路局提出技术审查申请。铁路局进 行技术条件初审后向铁道部运输局出具审查意见并附以下内容: (1)购置单位申请报告 ⚫ 主要包括车辆技术条件、资质条件、专用线状况、企业生产规模、 产品性质、运量流向、装卸设备、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 (2)车辆购置技术审查表 ⚫ 《铁路危险货物自备罐车购置技术审查表》或《铁路危险货物自备 货车购置技术审查表》一式五份。 (3)《运输安全综合分析报告》 ⚫ 铁道部认定的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危险货物自备货车《运输安全综 合分析报告》一式五份
1.危险货物自备货车技术审查程序 铁道部对上述有关技术资料审查核准后,将铁路危险货 物自备罐车购置技术审查表》或《铁路危险货物自备货 车购置技术审查表》和《运输安全综合分析报告》留存 一份备案,另四份寄送申报铁路局,其中一份由铁路局 货运处留存备案,三份交购置单位办理危险货物自备车 行政许可及《铁路危险货物自备货车安全技术审查合格 证》等有关运输手续。 购置非新造危险货物自备货车需比照上述程序办理技术 审查并提交车辆转让协议。 购置的非新造危险货物自备货车须按铁道部有关要求进 行提速改造。气体类危险货物自备罐车的液位计、压力 表等安全附件须达到铁道部有关规定要求
1.危险货物自备货车技术审查程序 ⚫ 铁道部对上述有关技术资料审查核准后,将铁路危险货 物自备罐车购置技术审查表》或《铁路危险货物自备货 车购置技术审查表》和《运输安全综合分析报告》留存 一份备案,另四份寄送申报铁路局,其中一份由铁路局 货运处留存备案,三份交购置单位办理危险货物自备车 行政许可及《铁路危险货物自备货车安全技术审查合格 证》等有关运输手续。 ⚫ 购置非新造危险货物自备货车需比照上述程序办理技术 审查并提交车辆转让协议。 ⚫ 购置的非新造危险货物自备货车须按铁道部有关要求进 行提速改造。气体类危险货物自备罐车的液位计、压力 表等安全附件须达到铁道部有关规定要求
1.危险货物自备货车技术审查程序 危险货物自备罐车变更的装运介质属于危险货物时, 需由铁道部认定的甲类或乙类专业技术机构进行运输 安全综合分析,经铁路局初审同意后报铁道部批准。 变更的介质属于普通货物时,由铁路局货运主管部门 收回《铁路危险货物自备货车安全技术审查合格证》, 同时要求车辆产权单位完成对车辆有关危险货物自备 罐车标志的清除等,按普通货物运输。 装运危险货物的货车改装食品时,应当提供专业清洗 部门出具的清洗合格证明
⚫ 危险货物自备罐车变更的装运介质属于危险货物时, 需由铁道部认定的甲类或乙类专业技术机构进行运输 安全综合分析,经铁路局初审同意后报铁道部批准。 ⚫ 变更的介质属于普通货物时,由铁路局货运主管部门 收回《铁路危险货物自备货车安全技术审查合格证》, 同时要求车辆产权单位完成对车辆有关危险货物自备 罐车标志的清除等,按普通货物运输。 ⚫ 装运危险货物的货车改装食品时,应当提供专业清洗 部门出具的清洗合格证明。 1.危险货物自备货车技术审查程序
2.危险货物罐车运输技术条件 1.危险货物自备罐车运输须办理《铁路危险货 物自备货车安全技术审查合格证》 ◆ 危险货物自备货车运输时,须由车辆产权单位向过轨 站段提出申请,站段初审后报所属铁路局审核,符合 规定的,由所属铁路局签发《铁路危险货物自备货车 安全技术审查合格证》。《铁路危险货物自备货车安 全技术审查合格证》实行一车一证,车证相符,按规 定品名装运,不得租借和混装使用。铁路局应建立 《铁路危险货物自备货车安全技术审查合格证》档案, 每年进行一次复核
2.危险货物罐车运输技术条件 1.危险货物自备罐车运输须办理《铁路危险货 物自备货车安全技术审查合格证》 ◆ 危险货物自备货车运输时,须由车辆产权单位向过轨 站段提出申请,站段初审后报所属铁路局审核,符合 规定的,由所属铁路局签发《铁路危险货物自备货车 安全技术审查合格证》。《铁路危险货物自备货车安 全技术审查合格证》实行一车一证,车证相符,按规 定品名装运,不得租借和混装使用。铁路局应建立 《铁路危险货物自备货车安全技术审查合格证》档案, 每年进行一次复核
2.危险货物罐车运输技术条件 (1) 装运气体类危险货物罐车 ① 申请报告(含企业生产经营规模、运量、产品 理化特性和危险性分析); > ② 《铁路危险货物自备罐车购置技术审查表》 ③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 > ④铁路货车制造合格证明; > ⑤车辆验收记录: ⑥押运员的《押运员证》和《培训合格证》; > ⑦ 《企业自备车经国家铁路过轨运输许可证》 ⑧其他有关资料
2.危险货物罐车运输技术条件 (1)装运气体类危险货物罐车 ➢ ① 申请报告(含企业生产经营规模、运量、产品 理化特性和危险性分析); ➢ ② 《铁路危险货物自备罐车购置技术审查表》; ➢ ③ 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 ➢ ④ 铁路货车制造合格证明; ➢ ⑤ 车辆验收记录; ➢ ⑥ 押运员的《押运员证》和《培训合格证》; ➢ ⑦ 《企业自备车经国家铁路过轨运输许可证》; ➢ ⑧ 其他有关资料
2.危险货物罐车运输技术条件 (2)装运非气体类液体危险货物罐车 ①申请报告(含企业生产经营规模、运量、产品理化特性和 危险性分析); 如 ②《铁路危险货物自备罐车购置技术审查表》; >③铁路罐车容积检定证书; ④危险货物罐车罐体安全检测合格证明: > ⑤车辆验收记录: > ⑥铁路货车制造合格证明; > ⑦铁路货车检修合格证明; > ⑧押运员的《培训合格证》 (规定须押运的货物); > ⑨《企业自备车经国家铁路过轨运输许可证》; ⑩其他有关资料
2.危险货物罐车运输技术条件 (2)装运非气体类液体危险货物罐车 ➢ ① 申请报告(含企业生产经营规模、运量、产品理化特性和 危险性分析); ➢ ② 《铁路危险货物自备罐车购置技术审查表》; ➢ ③ 铁路罐车容积检定证书; ➢ ④ 危险货物罐车罐体安全检测合格证明; ➢ ⑤ 车辆验收记录; ➢ ⑥ 铁路货车制造合格证明; ➢ ⑦ 铁路货车检修合格证明; ➢ ⑧ 押运员的《培训合格证》(规定须押运的货物); ➢ ⑨ 《企业自备车经国家铁路过轨运输许可证》; ➢ ⑩ 其他有关资料
2.危险货物罐车运输技术条件 (3)非罐车装运危险货物 ①申请报告(含企业生产经营规模、运量、产品理 化特性和危险性分析); ②《铁路危险货物自备货车购置技术审查表》; > ③铁路货车制造合格证明; ④铁路货车检修合格证明; ⑤押运员的《培训合格证》 (规定须押运的货物); > ⑥ 《企业自备车经国家铁路过轨运输许可证》 ⑦其他有关资料
2.危险货物罐车运输技术条件 (3)非罐车装运危险货物 ➢ ① 申请报告(含企业生产经营规模、运量、产品理 化特性和危险性分析); ➢ ② 《铁路危险货物自备货车购置技术审查表》; ➢ ③ 铁路货车制造合格证明; ➢ ④ 铁路货车检修合格证明; ➢ ⑤ 押运员的《培训合格证》(规定须押运的货物); ➢ ⑥ 《企业自备车经国家铁路过轨运输许可证》; ➢ ⑦ 其他有关资料
2.危险货物罐车运输技术条件 2.罐车装运介质要求 ■ 危险货物罐车装卸作业必须在专用线(专用铁路)办理。 ■ 自备罐车装运危险货物,品名范围及车种要求应符合 《品名表》第12栏中特殊规定,未做规定的报铁道部 制定运输条件。 铁路产权罐车限装品名为原油、汽油、煤油、航空煤油、 柴油、石脑油、溶剂油及非危险货物的重油、润滑油。 对擅自涂改铁路产权罐车标记装运限定之外品名的,要 立即扣车处理,同时追查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2.危险货物罐车运输技术条件 2.罐车装运介质要求 ◼ 危险货物罐车装卸作业必须在专用线(专用铁路)办理。 ◼ 自备罐车装运危险货物,品名范围及车种要求应符合 《品名表》第12栏中特殊规定,未做规定的报铁道部 制定运输条件。 ◼ 铁路产权罐车限装品名为原油、汽油、煤油、航空煤油、 柴油、石脑油、溶剂油及非危险货物的重油、润滑油。 对擅自涂改铁路产权罐车标记装运限定之外品名的,要 立即扣车处理,同时追查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