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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之22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之10“金融工 具 5.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 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 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 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 当期的损益。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 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 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 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 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 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 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五之22.3.(②2)“杈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 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 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项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 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 共同经营投出或者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 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等价物是指企 chin乡 www.chinfocom.cn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6 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之22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之10“金融工 具”。 5.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 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 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 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 当期的损益。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 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 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 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 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 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 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五之22.3.(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 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 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项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 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 共同经营投出或者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 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等价物是指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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