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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形式表现的行政法规易于变动 3、行政法的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总是交织在一起,并往 往共存于一个法律文件之中 第二节行政法关系 行政法关系是指经过行政法调整之后,具备了权利义务内容的社 会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 所谓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经过行政法调整之后,具备了权利义 务内容的行政管理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具有如下三个方面的特征 第一,行政法律关系中必然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第二,行政法律关系具有非对等性 第三,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一般是法定的 第四,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力义务是重合的; 第五,行政法律关系争议往往由行政机关或者行政裁决机构依 照行政程序或者准司法程序先行加以解决,但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争议,原则上是可供争议当事人选择的最终机制; 、监督行政法律关系 所谓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在监督行政行为的过程中,国家有 权机关与行政主体以及有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形成的受 行政法规范调整的各种关系。5 2、以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形式表现的行政法规易于变动 3、行政法的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总是交织在一起,并往 往共存于一个法律文件之中 第二节 行政法关系 行政法关系是指经过行政法调整之后,具备了权利义务内容的社 会关系。 一、行政法律关系 所谓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经过行政法调整之后,具备了权利义 务内容的行政管理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具有如下三个方面的特征: 第一,行政法律关系中必然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第二,行政法律关系具有非对等性; 第三,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一般是法定的; 第四,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力义务是重合的; 第五,行政法律关系争议往往由行政机关或者行政裁决机构依 照行政程序或者准司法程序先行加以解决,但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争议,原则上是可供争议当事人选择的最终机制; 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 所谓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在监督行政行为的过程中,国家有 权机关与行政主体以及有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形成的受 行政法规范调整的各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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