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报告全文 四、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登记日期注册登记地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号 首次注册 1997年07月02日北京国家工商总局1000691 32050810002696110002696-1 报告期末注册2013年06月07日北京国家工商总局1000007320508100069100696-1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公司自1997年上市以来,一直以工业阀门的研发、设计、制造及销售为公司发展 主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1997年,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苏州阀门厂(以下简称“苏阀厂”)根据中国 核工业集团公司(原中国核工业总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于1996年10月 29日下发的《关于批准苏州阀门厂进行股份制改组并给予国内股票发行额度的通 知》(核总计发[9453号文),原国家体改委于1997年5月12日下发的《关 同意设立中核苏州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体改生1997号文),发起设立 本公司。1997年6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91300号文批准 1997年6月16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并于197年7 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股票代码00077股本总额7,500万股 其中苏阀厂持有的4500万股被界定为国有法人股,占股本总额的60%:为公司 控股股东 2005年根据国资委国资产权(2005)410号文和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5) 54号文的批复,公司原控股股东苏阀厂所持有股份10080万股国有法人股(经199 年及2000年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转增股本所致)中的5880万股无偿划转给中核集 历次控股胶东的变更情况(如有)团(持有苏网厂10%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5年7月 21日下发的《关于同意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 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5]54号文),中国证监会同意豁免中核集团因 持有中核科技5.88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35%)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根据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苏阀厂持 的公司5880万国有法人股于2006年5月11日过户至中核集团名下,股份性 质为国家股,经公司200年4月25日召开的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 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6年5月16日公司 完成股权分置改革,以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股本结构为基础,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股流通股将获得32股股票的对价,非流通股股东应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共21504 万股股票。实施后公司总股本16800万股不变,其中限售流通股中中核集团持有 46256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2753%,苏阀厂持有3304万股,占总股本比例1967 20060年2月27日,国家工商总局核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控股股 东变更为中核集团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梁晓燕王意兰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报告全文 7 四、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登记日期 注册登记地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 首次注册 1997 年 07 月 02 日 北京国家工商总局 10002696-1 320508100026961 10002696-1 报告期末注册 2013 年 06 月 07 日 北京国家工商总局 100000000026967 320508100026961 10002696-1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 有) 公司自 1997 年上市以来,一直以工业阀门的研发、设计、制造及销售为公司发展 主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1997 年,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苏州阀门厂(以下简称“苏阀厂”)根据中国 核工业集团公司(原中国核工业总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于 1996 年 10 月 29 日下发的《关于批准苏州阀门厂进行股份制改组并给予国内股票发行额度的通 知》(核总计发[1996]453 号文),原国家体改委于 1997 年 5 月 12 日下发的《关于 同意设立中核苏州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体改生[1997]67 号文),发起设立 本公司。1997 年 6 月 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7]300 号文批准, 1997 年 6 月 16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并于 1997 年 7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股票代码 000777,股本总额 7,500 万股, 其中苏阀厂持有的 4,500 万股被界定为国有法人股,占股本总额的 60%;为公司 控股股东。 2005 年根据国资委国资产权(2005)410 号文和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5) 54号文的批复,公司原控股股东苏阀厂所持有股份10080万股国有法人股(经1998 年及 2000 年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转增股本所致)中的 5880 万股无偿划转给中核集 团(持有苏阀厂 100%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05 年 7 月 21 日下发的《关于同意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 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5]54 号文),中国证监会同意豁免中核集团因 持有中核科技 5,880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 35%)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根据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苏阀厂持 有的公司 5,880 万国有法人股于 2006 年 5 月 11 日过户至中核集团名下,股份性 质为国家股。经公司 200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 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6 年 5 月 16 日公司 完成股权分置改革,以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股本结构为基础,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股流通股将获得3.2股股票的对价,非流通股股东应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共2150.4 万股股票。实施后公司总股本 16800 万股不变,其中限售流通股中中核集团持有 4625.6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27.53%,苏阀厂持有3304万股,占总股本比例19.67%。 2006 年 2 月 27 日,国家工商总局核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控股股 东变更为中核集团。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梁晓燕 王意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