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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力量的不平衡性,要求我们把唯物辩证法的两点论和重点论结合起来。两点论就是 要同时看到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以及主次之间的辩证关 系,不能只看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重点论就是在看到两个方面的同时,必须分清主次, 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因为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的,不 能把两者等量齐观,更不能颠倒主次。两点论和重点论是统一的,重点论要以两点论为前提, 两点论要以重点论为补充。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是唯物辩证法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它 要求我们在工作中抓住重点,带动全盘:看问题时要看主流,同时注意支流;在克服一种主 要倾向时,也要注意可能掩盖着的另一种倾向,防止思想上的片面性。 中国传统哲学中的矛盾观及其现代意义 [分析]在中国传统哲学中,不仅有丰富的系统整体观念,而且还有丰富的辩证矛盾观 念。中国传统哲学常用“有两”、“有对”、,·有耦”等来说明事物普遍地存在着矛盾,用“相 反相成”、“相依相济”、“相形相生”“一分为二”、“合二而一”等来阐明矛盾双方的辩证关 系及其在事物运动发展中的作用,用“和而不同”、“执两用中”的态度和方法来对待、处理 矛盾。《易经》以阴阳的变化解释世界,提出“一阴一阳之谓道”、“刚柔相推,变在其中” 中国哲学家历来:为“万物莫不有对”,史墨提出“物生有两”,王安石说万物“皆各有耦” 耦之中又有耦”,程颢说“无独必有对”、“万物莫不有对”,程颐说“天地之间皆有对”, 朱熹提出“万物皆有两端”、“独中又自有对”。老子的《道德经》提出了一系列“相反相成、 物极必反”的概念,《孙子兵法》对于战争中一系列矛盾关系进行了分析,它们是中国古代 辩证法的杰出篇章。张载提出“一物两体”的命题,朱熹将其概括为“一分为二”:“一分为 节节如此,以至无穷,皆是一生两尔”。方以智在此基础上提出“合二而一”:“有一必 有二,二本于一”,“两间无不交,无不二而一”,“交也者,合二而一也”。王夫之则将两者 结合起来:“故合二以一者,既分一为二之所固有矣”。中国哲学家还提出了“和而不同” 执两用中”的解决矛盾的辩证方式。史伯说:“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主张“尚和去同”, 孔子提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礼之用,和为贵”。《中庸》提出“致中和” “执其两端,庸其中于民”即“执两用中”的方法论。中国传统哲学中的辩证法思想与马克 思主义哲学中的辩证法思想有许多相似、相通之处,这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传播和马 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奠定了深厚的思想文化基础。中国传统哲学中注重和谐统一的矛盾观 和“中和”、“中庸”之道,对于维护生态平衡、维持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对于争取社会的 和谐稳定、不同民族和国家之间的和平共处,对于社会人际关系的和谐有序等都有十分 重要的积极意义。 (四)认识的本质和过程 1.认识的发生和本质 实践是认识发生的现实基础 [分析]人的认识是怎样发生的,也就是人的认识能力是怎样来的?这是认识论首先要 解决的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从劳动实践出发考察认识的发生,认为劳动在认识的发生中起 了决定作用。首先,劳动实践的发生和发展为人类认识活动的发生提供了必要性和可能性 其次,劳动实践活动促进了人脑的发展,并通过这种活动在人脑中的内化,产生了人所特有 的认识结构和图式,形成了人的认识能力;再次,劳动实践活动促进了人的交往及语言、符 号的产生和发展,使人的认识活动获得了不同于生物遗传的社会遗传方式。实践不但决定了 认识的产生,还推动着认识的发展,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的发展不断地提出认识的 新课题,推动着认识向前发展;实践还为认识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包括越来越丰富的经验 材料和日益完备的物质手段,不断强化主体的认识能力。 认识是在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认识主体在反映中的创造性。反映与信 息、选择、重构的关系矛盾力量的不平衡性,要求我们把唯物辩证法的两点论和重点论结合起来。两点论就是 要同时看到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以及主次之间的辩证关 系,不能只看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重点论就是在看到两个方面的同时,必须分清主次, 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因为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的,不 能把两者等量齐观,更不能颠倒主次。两点论和重点论是统一的,重点论要以两点论为前提, 两点论要以重点论为补充。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是唯物辩证法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它 要求我们在工作中抓住重点,带动全盘;看问题时要看主流,同时注意支流;在克服一种主 要倾向时,也要注意可能掩盖着的另一种倾向,防止思想上的片面性。 中国传统哲学中的矛盾观及其现代意义 [分析] 在中国传统哲学中,不仅有丰富的系统整体观念,而且还有丰富的辩证矛盾观 念。中国传统哲学常用“有两”、“有对”、,·有耦”等来说明事物普遍地存在着矛盾,用“相 反相成”、“相依相济”、“相形相生”、“一分为二”、“合二而一”等来阐明矛盾双方的辩证关 系及其在事物运动发展中的作用,用“和而不同”、“执两用中”的态度和方法来对待、处理 矛盾。《易经》以阴阳的变化解释世界,提出“一阴一阳之谓道”、“刚柔相推,变在其中”。 中国哲学家历来:为“万物莫不有对”,史墨提出“物生有两”,王安石说万物“皆各有耦”、 “耦之中又有耦”,程颢说“无独必有对”、“万物莫不有对”,程颐说“天地之间皆有对”, 朱熹提出“万物皆有两端”、“独中又自有对”。老子的《道德经》提出了一系列“相反相成、 物极必反”的概念,《孙子兵法》对于战争中一系列矛盾关系进行了分析,它们是中国古代 辩证法的杰出篇章。张载提出“一物两体”的命题,朱熹将其概括为“一分为二”:“一分为 二,节节如此,以至无穷,皆是一生两尔”。方以智在此基础上提出“合二而一”:“有一必 有二,二本于一”,“两间无不交,无不二而一”,“交也者,合二而一也”。王夫之则将两者 结合起来:“故合二以一者,既分一为二之所固有矣”。中国哲学家还提出了“和而不同”、 “执两用中”的解决矛盾的辩证方式。史伯说:“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主张“尚和去同”, 孔子提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礼之用,和为贵”。《中庸》提出“致中和”、 “执其两端,庸其中于民”即“执两用中”的方法论。中国传统哲学中的辩证法思想与马克 思主义哲学中的辩证法思想有许多相似、相通之处,这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传播和马 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奠定了深厚的思想文化基础。中国传统哲学中注重和谐统一的矛盾观 和“中和”、“中庸”之道,对于维护生态平衡、维持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对于争取社会的 和谐稳定、不同民族和国家之间的和平共处,对于社会人际关系的和谐有序等都有十分 重要的积极意义。 (四)认识的本质和过程 1.认识的发生和本质 实践是认识发生的现实基础 · [分析] 人的认识是怎样发生的,也就是人的认识能力是怎样来的?这是认识论首先要 解决的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从劳动实践出发考察认识的发生,认为劳动在认识的发生中起 了决定作用。首先,劳动实践的发生和发展为人类认识活动的发生提供了必要性和可能性; 其次,劳动实践活动促进了人脑的发展,并通过这种活动在人脑中的内化,产生了人所特有 的认识结构和图式,形成了人的认识能力;再次,劳动实践活动促进了人的交往及语言、符 号的产生和发展,使人的认识活动获得了不同于生物遗传的社会遗传方式。实践不但决定了 认识的产生,还推动着认识的发展,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的发展不断地提出认识的 新课题,推动着认识向前发展;实践还为认识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包括越来越丰富的经验 材料和日益完备的物质手段,不断强化主体的认识能力。 认识是在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认识主体在反映中的创造性。反映与信 息、选择、重构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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