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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成员国努力建造有效的收集计划,要求成员国对从私人家庭收集的报废电子电气设 备实现高收集率。 (17)为了避免污染物扩散到再循环材料或废物流,对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特殊处理是 必不可少的。这样的处理是确保遵守共同体环境保护规定水平的最有效方法。任何建立或从 事再循环和处理的操作,应当符合报废电子电气设备产生负面环境效应的最低标准。环境保 护应当使用最好的可利用的处理、回收及再循环技术,以确保人类健康和髙水平的环境保 护。按照指令96/61/EC条文中的程序,可以进一步定义最好的可利用的处理、回收及再循 环技术 (18)如果可能,对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及其组件的再利用、再次装配和再消费,应当 优先考虑。如果再利用技术不是最佳方法,那么所有分类收集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应当被回 收,在这过程中,应当完成高水平的再循环和回收。此外,应当鼓励生产者在新设备上使用 可循环材料。 (19)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管理资金的基本原则必须建立在共同体基础上,财务计划必须 保证高收集率和生产者责任的履行。 (20)私人家庭有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应当免费送还回收站。生产者应当资助报废电子 电气设备的收集设施和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处理办法。为了使生产者责任制概念的影响到最 大化,每个生产者应当有责任为来自他自己产品中产生的废弃物管理而付费,为了能够完成 这项义务,要求生产者参与独自计划或者参与一个集中计划。当产品投放于市场时,每个生 产者应当提供资金保证给来自本产品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管理费,以阻止这些产品流入社 会或留在其他生产者手中。历史废弃物管理的费用,应当分摊在所有现有的参与集中财务计 划的生产者身上,如果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正在市场上销售时,所有生产者应按比例分摊费 用。集中财务计划应该包括少量和低量生产的生产者、进口者以及新加入该行业者。对于过 渡期,可以允许生产者在自愿的基础上,在销售新产品时向购买者出示为历史废弃物收集、 处理以及处置所发生的费用。生产者使用这项条款时,应当确保提到的费用不应超过发生的 实际费用。 (21)为使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收集成功,使用者必须知道下列信息:不作为未分类市政 废弃物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处置要求;收集系统的设备要求以及他们在报废电子电气设备 管理中产生的作用。因此我们要在这些电子电气设备上正确标识,以使这些设备在垃圾箱或 类似的市政废弃物收集设备中终止寿命。 (22)由生产者提供的关于组件和材料识别的信息对于促进管理是重要的,特别是对报 废电子电气设备的处理、回收和再循环。 (23)考虑到2001年的4月4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推荐2001/331/EC,规定了各成员 国环境监测的最低标准①,成员国应当确保正确的检査和监测体系,使本指令正确实施。为了促进成员国努力建造有效的收集计划,要求成员国对从私人家庭收集的报废电子电气设 备实现高收集率。 (17)为了避免污染物扩散到再循环材料或废物流,对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特殊处理是 必不可少的。这样的处理是确保遵守共同体环境保护规定水平的最有效方法。任何建立或从 事再循环和处理的操作,应当符合报废电子电气设备产生负面环境效应的最低标准。环境保 护应当使用最好的可利用的处理、回收及再循环技术,以确保人类健康和高水平的环境保 护。按照指令 96/61/EC 条文中的程序,可以进一步定义最好的可利用的处理、回收及再循 环技术。 (18)如果可能,对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及其组件的再利用、再次装配和再消费,应当 优先考虑。如果再利用技术不是最佳方法,那么所有分类收集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应当被回 收,在这过程中,应当完成高水平的再循环和回收。此外,应当鼓励生产者在新设备上使用 可循环材料。 (19)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管理资金的基本原则必须建立在共同体基础上,财务计划必须 保证高收集率和生产者责任的履行。 (20)私人家庭有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应当免费送还回收站。生产者应当资助报废电子 电气设备的收集设施和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处理办法。为了使生产者责任制概念的影响到最 大化,每个生产者应当有责任为来自他自己产品中产生的废弃物管理而付费,为了能够完成 这项义务,要求生产者参与独自计划或者参与一个集中计划。当产品投放于市场时,每个生 产者应当提供资金保证给来自本产品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管理费,以阻止这些产品流入社 会或留在其他生产者手中。历史废弃物管理的费用,应当分摊在所有现有的参与集中财务计 划的生产者身上,如果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正在市场上销售时,所有生产者应按比例分摊费 用。集中财务计划应该包括少量和低量生产的生产者、进口者以及新加入该行业者。对于过 渡期,可以允许生产者在自愿的基础上,在销售新产品时向购买者出示为历史废弃物收集、 处理以及处置所发生的费用。生产者使用这项条款时,应当确保提到的费用不应超过发生的 实际费用。 (21)为使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收集成功,使用者必须知道下列信息:不作为未分类市政 废弃物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处置要求;收集系统的设备要求以及他们在报废电子电气设备 管理中产生的作用。因此我们要在这些电子电气设备上正确标识,以使这些设备在垃圾箱或 类似的市政废弃物收集设备中终止寿命。 (22)由生产者提供的关于组件和材料识别的信息对于促进管理是重要的,特别是对报 废电子电气设备的处理、回收和再循环。 (23)考虑到 2001 年的 4 月 4 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推荐 2001/331/EC,规定了各成员 国环境监测的最低标准①,成员国应当确保正确的检查和监测体系,使本指令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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