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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危害公共安全罪分述(3) 放火罪(★)—行为犯 ()概念—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一公共安全 A、犯罪对象一公私财物和不特定人的生命安全 ■B、以放火方法实施杀人行为,如果没有危及公共安全 故意杀人罪,否则放火罪 ■2、犯罪客观方面一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的行为 3、犯罪主体 般主体(14周岁开始) 4、犯罪主观方面——故意(直接故意/间接故意) (认定第二节危害公共安全罪分述(3) ◼ 一、放火罪(★)——行为犯 ◼ ㈠概念—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 ㈡构成要件 ◼ 1、犯罪客体——公共安全。 ◼ A、犯罪对象—公私财物和不特定人的生命安全 ◼ B、以放火方法实施杀人行为,如果没有危及公共安全— —故意杀人罪,否则放火罪。 ◼ 2、犯罪客观方面—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的行为 ◼ 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14周岁开始) ◼ 4、犯罪主观方面——故意(直接故意/间接故意) ◼ ㈢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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