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环境规划纳入 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 探凯想与取建发都计湖切联那,将大的库项自和 目和生态保护项目列入城市建设 计划项目中:把无废少废工艺项目和综合利用项目列入国家和地方更新改造项目计划中:把 需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环保项目列入国家利用外资项目中 ■结合环境管理制度的推行,把分解的环境目标分别纳入有关管理计划中,特别是纳入目标责 任制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计划中 环境规划的分解 1.编制年度计划 (1)环保计划必须有明确的目标和达到目标的指标体系,包括综合指标和形成专项计划书的指 (2)环保计划须与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限期治理,重大工程建设 项目等实际工作相对应,并紧密结合起来,并与环境统计、考核工作相协调 (3)环保计划应与城市、区域的经济发展计划相对应,同步编制并纳入其中,参与综合平衡。 4)环保计划特别是年度计划的指标、任务、措施、资金、考核目标、责任承担等,均需定量 化和具体化,逐条逐项层层落实.所列环保项目应数据齐全,能检测、有资金保证 (5)环保计划要从实际出发.与经济支撑能力相适应,并充分考虑科学技术进步的作用 2.环境规划目标的空间分解 (1)宏观质量指标分解:如大气质量指标、水环境质量指标、噪声控制指标、固体废弃物综合 利用与处理指标,自然保护或生态保护指标等.各类指标的选择应能保证地区的环境功能 (2)污染物削减指标分解:如主要削减的污染物及分期分批削减量:主要须完成的治理工程等. 3.行业或企业污染治理任务的分解 (1)多排放者多削减原则。即根据规划编制过程中的污染排序实行分解 (2)重点性原则。即抓住主要影响地区或功能区环境质量的行业或企业.实行有重点的分配和 有重点的负担。 (3)经济性原则.即按投资少而污染物削减量大的原则实行优化分配,增强规划分解的合理性 和可行性 (4)依靠科技进步。即注意结合技术改造、工艺改革进行分解。 三、落实环境保护资金 根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国发〔1984)64号文)的精神,现对环 境保护资金渠道明确规定如下 1、一切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含小型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 并把治理污染所需资金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各级计划、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部门都要在 这方面严格把关。同时由建设部会同国家计委、农牧渔业部尽快研究制定小型企业环境保护法 规,报国务院审批颁布实行。 新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费,在可行性研究费用中支出。要适当增加项目的可行性硏究费用。 在建项目需要补做环境影响评价时,其费用应包括在该建设项目的投资;“;“不可预见费用中列 2、各级经委、工交部门和地方有关部门及企业所掌握的更新改造资金中,每年应拿出7%用 污染治理;污染严重、治理任务重的,用于污染治理的资金比例可适当提高。企业留用的更 新改造资金,应优先用于治理污染。企业的生产发展基金可以用于治理污染 集体企业治理污染的资金,应在企业°公积金;±、1°合作事业基金±或更新改造资金 中安排解决一、将环境规划纳入 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 ◼ 将环境规划纳入国经发展计划是实现环境法制管理的具体行动。 ◼ 环保部门要与市政建设部门密切联系,将大中型污染治理项目和生态保护项目列入城市建设 计划项目中;把无废少废工艺项目和综合利用项目列入国家和地方更新改造项目计划中;把 需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环保项目列入国家利用外资项目中。 ◼ 结合环境管理制度的推行,把分解的环境目标分别纳入有关管理计划中,特别是纳入目标责 任制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计划中。 二、环境规划的分解 1. 编制年度计划 (1)环保计划必须有明确的目标和达到目标的指标体系,包括综合指标和形成专项计划书的指 标。 (2)环保计划须与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限期治理,重大工程建设 项目等实际工作相对应,并紧密结合起来,并与环境统计、考核工作相协调。 (3)环保计划应与城市、区域的经济发展计划相对应,同步编制并纳入其中,参与综合平衡。 (4)环保计划特别是年度计划的指标、任务、措施、资金、考核目标、责任承担等,均需定量 化和具体化,逐条逐项层层落实. 所列环保项目应数据齐全,能检测、有资金保证。 (5)环保计划要从实际出发. 与经济支撑能力相适应,并充分考虑科学技术进步的作用。 2. 环境规划目标的空间分解 (1)宏观质量指标分解:如大气质量指标、水环境质量指标、噪声控制指标、固体废弃物综合 利用与处理指标,自然保护或生态保护指标等. 各类指标的选择应能保证地区的环境功能. (2)污染物削减指标分解:如主要削减的污染物及分期分批削减量:主要须完成的治理工程等. 3. 行业或企业污染治理任务的分解 (1)多排放者多削减原则。即根据规划编制过程中的污染排序实行分解。 (2)重点性原则。即抓住主要影响地区或功能区环境质量的行业或企业. 实行有重点的分配和 有重点的负担。 (3)经济性原则. 即按投资少而污染物削减量大的原则实行优化分配,增强规划分解的合理性 和可行性。 (4)依靠科技进步。即注意结合技术改造、工艺改革进行分解。 三、落实环境保护资金 根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国发〔1984〕64号文)的精神,现对环 境保护资金渠道明确规定如下: 1、一切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含小型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 并把治理污染所需资金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各级计划、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部门都要在 这方面严格把关。同时由建设部会同国家计委、农牧渔业部尽快研究制定小型企业环境保护法 规,报国务院审批颁布实行。 新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费,在可行性研究费用中支出。要适当增加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费用。 在建项目需要补做环境影响评价时,其费用应包括在该建设项目的投资¡ª¡ª不可预见费用中列 支。 2、各级经委、工交部门和地方有关部门及企业所掌握的更新改造资金中,每年应拿出7%用 于污染治理;污染严重、治理任务重的,用于污染治理的资金比例可适当提高。企业留用的更 新改造资金,应优先用于治理污染。企业的生产发展基金可以用于治理污染。 集体企业治理污染的资金,应在企业¡°公积金¡±、¡°合作事业基金¡±或更新改造资金 中安排解决